——中緬建交六十周年感言
徐世英
中緬建交六十年,兩國政府和領導人高瞻遠矚,不但解決了棘手的邊界問題,也促進了兩國之間合作和交流,增進了兩國人民之間的「胞波」情誼,在中緬兩國國土上建立了一個和諧的氛圍。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宣告成立。同年12月16日,剛擺脫英國殖民統治還不到兩年的緬甸聯邦的外交部長依.蒙致函中國外交部長周恩來,宣布緬甸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表達了兩國建交的願望,成為第一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社會主義國家。中緬雙方經過幾個月的談判磋商,於1950年6月8日正式建立邦交並互派大使。今年是中緬建交六十周年,對中緬兩國具有重大的意義。
中緬人民的「胞波」情誼
緬甸是中國西南部的一大鄰國,和雲南、西藏等省接壤,兩國山水相連,有兩千多公里長的邊界線,中國雲南怒江的滔滔江水流入緬甸境內的薩爾溫江。兩國的邊境地區居住着釵h同源的少數民族,例如雲南省西雙版納的傣族和緬甸的撣族、中國的景頗族和緬甸的克欽族,這些民族的語言、服飾和風俗習慣都非常接近。中緬兩國早在漢朝時期就已有正式的邦交往來,唐宋時期兩國的交往更加密切。中國和緬甸不但是友好鄰邦,緬甸人民更視中國人為同胞兄弟,自古以來就親熱地以「胞波」稱呼中國人,「胞波」在緬語是同胞兄弟的意思。上世紀60年代多次訪問緬甸的陳毅元帥曾以「我住江之頭,君住江之尾。彼此情無限,共飲一江水」的絕美詩句歌頌兩國人民之間源遠流長的「胞波」情誼。
華僑華人由於歷史原因離鄉背井,飄洋過海,移居到遠離祖國的海外謀生。但是,他們對祖國和家鄉的親情卻永遠不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第二天,緬甸華僑就在首都仰光升起了東南亞第一面五星紅旗,歡呼祖國的新生。六十年前中緬宣布建交之後,全緬296個華僑團體聯合組成了一個籌備會,積極展開歡迎新中國第一任大使的籌備工作。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緬甸聯邦第一任特命全權大使姚仲明於1950年8月28日搭乘中國招商局的「海利」號輪船抵達仰光時,緬甸華僑含淚熱烈歡迎新中國使節的情景令人畢生難忘。緬甸是華僑華人聚居較多的東南亞國家之一,緬甸的華僑華人響應中國政府的號召,和緬甸人民友好相處,積極融入當地社會,和緬甸人民同甘共苦,為緬甸的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五項原則」解決邊界問題
1953年12月,周恩來總理接見來訪的印度代表團時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國與國之間交流來往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中國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但受到印方的熱烈回應,也得到緬甸領導人的認同。第二年周總理應邀訪問印度和緬甸時,都把五項原則寫進了雙方發表的聯合聲明中。在中國、印度和緬甸的倡導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也寫進了1955年在印尼萬隆舉行的亞非會議的宣言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被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認同和接受,成為規範國際關係的重要準則,在促進世界和平和國際友好合作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英國統治緬甸時期,為了加強殖民統治,曾把緬甸併入英屬印度。當時英殖向中國西南邊疆進行殖民擴張,片面劃出「麥克馬洪線」,作為包括緬甸在內的英屬印度和中國西南地區的一段邊界,製造了中印、中緬之間的邊界爭端。英國被迫在印度和緬甸結束殖民統治後,印度和緬甸先後宣告獨立,成為主權國家,但是,中印、中緬之間的邊界問題卻成了歷史遺留下來的難題,中印邊界問題至今尚未解決。令人慶幸的是,「胞波」情誼深厚的中緬人民,根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通過和平協商的途徑,成功地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複雜的邊界問題,於1960年10月1日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政府邊界條約》,為世界各國樹立了以和平方法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的光輝典範。
中緬友好符合兩國根本利益
中緬建交之後,中國老一輩領導人劉少奇主席、宋慶齡副主席、周恩來總理、陳毅副總理等都曾訪問緬甸,緬甸領導人吳努總理和奈溫將軍等也多次訪問中國。為慶祝中緬簽訂邊界條約,緬甸總理吳努於1960年率領由商貿、文化、藝術等代表團組成的400多人友好代表團訪問中國,第二年周恩來總理也率領500多人友好代表團回訪緬甸。這麼龐大的友好代表團互訪,在國際外交史上實屬罕見,周恩來總理9次訪問緬甸更被人們傳為佳話。2001年江澤民主席訪問緬甸時,雙方簽署了多項經濟合作協議。十年前為慶祝中緬建交五十周年,緬甸貌埃副主席和胡錦濤副主席也互相進行正式友好訪問。中緬建交六十周年前夕,習近平副主席於2009年12月對緬甸進行正式友好訪問時指出,建交半個多世紀以來,中緬關係經受住了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兩國老一輩領導人親手締造和培育的中緬「胞波」友誼歷久彌堅。兩國領導人保持經常接觸,雙方在經貿、金融、能源和文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全面推進,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保持密切協調。中緬關係的發展符合兩國人民根本利益,有利於促進本地區和平、穩定和發展。 原載《鏡報》2010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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