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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 黃秋娥)失業兩年、現年59歲的劉華強(見圖),向勞工處申請過多份職位,但兩年來只獲1次面試機會。他認為,勞工處職員已盡責地頻頻為他轉介職位,但最終仍無回音,他歸咎是僱主存有年齡歧視,有一次他更接納別人的建議,在職位申請表中故意漏報年齡,終獲一次面試,但當他坦白透露年齡後,該次求職隨之失敗。
「你的年齡和我差不多。」劉華強憶述一次獲約60歲的僱主面試,對方竟開宗名義嫌棄他年紀。經歷2年失業折騰,他嘆謂:「生活逼人!現在我願意接受一份5,500元月薪的全職工作,就算兼職都會考慮。」
53歲髮型師遭髮廊老闆拒見
現年53歲、原來任職髮型師的嚴繼志,自2006年起失業,他認同僱主的年齡歧視嚴重,曾有一名年輕的髮廊老闆以「你的年齡不太適合」為由拒絕他的求職申請。年齡所限,他表示連應徵洗頭、電髮等職位也被拒。他表示,勞工處提供的髮型師空缺選擇不多;即使有,也要跨區工作,交通時間長及交通費昂貴,變相是減薪。「九龍的工作,同事賺7,000元可『實袋』6,000元;我住天水圍,同樣薪酬,扣除交通費後,我『實袋』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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