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塌簷篷傷5人 美景法團賠210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7-17]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美景樓2期10年前發生塌簷篷事故,5名途人受傷。 資料圖片

 【本報訊】土瓜灣美景樓10年前塌簷篷事故,5名受傷途人去年被評定共獲賠償326萬餘元。高院法官昨就賠償責任頒下判辭,指肇事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明知簷篷日久失修,責任較大,須承擔賠償額的65%,即約210多萬元,餘下金額由地下舖位業主支付。

 事發2000年3月25日,5名原告廖國俊、王伙養、蔡秀珍、陳秀春及林勤茂(現年44至80歲)走避不及受傷,部分人遭石屎、瓦礫及木板活埋。他們於2002年入稟高院索償,去年達成協議,獲賠共326萬多元。由於地舖連1樓單位業主宏通(香港)有限公司已支付當中的170多萬元,而美景樓2期業主立案法團付了150多萬元,法庭昨頒下判辭,負較大責任的法團須退還近56萬元予宏通。

 法官審理此案時分析了當年屋宇署的調查報告,細閱現場照片及平面圖等,最終認為主因是已遭嚴重侵蝕的簷篷經年累月地失修,而簷篷頂的僭建鐵皮屋多年來儲存衣物也有影響。在事發前1天,鐵皮屋被清拆後,3袋共重近66公斤的石屎廢料遺留簷篷上,加上大廈外牆工程棚架其中一條竹枝斜撐著簷篷邊緣,在多重催化效應下,令簷篷倒塌。

 美景樓2期事發時已有35年樓齡,法團成立於1978年,鐵皮屋亦約於當時僭建,宏通於1997年將地舖租予成衣店,鐵皮屋供租客存貨。1999年,法團斥資670多萬元作外牆維修,業主跟從屋宇署建議,於2000年3月動工拆卸鐵皮屋,豈料同月底發生事故。

分開法律責任與道德過失

 判辭指出,雖然宏通違反責任及違反大廈公契,但法律責任與道德過失要分開來看,法團成立多年,對鐵皮屋屬僭建及簷篷的日久失修一定相當清楚,且也有資源及權力,法團要避免途人受危害的責任遠超於個別業主,故判法團須負65%責任,業主宏通則負擔35%。判辭又稱,法團已於前年3月取得20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相關新聞
「惡女珍」永不錄用 港3招挽旅業聲譽 (圖)
辱客導遊李巧珍 停牌復出又作惡 (圖)
倡旅巴貼投訴熱線 業界紛獻計挽形象
短片疑源自安徽 皖旅局未接投訴
宰客醜聞頻頻五大元兇
港導遊:剋扣小費零底薪 善人也被迫作惡 (圖)
內地客冒險貪平 零團費賺佣難絕
老人如雞肋 被譏「大餅團」
滬電視斥惡女導遊「母夜叉」
出事旅社董事 任旅議會委員
最低工資時薪 下月商27元起步 (圖)
當局提「至少兩年一檢」獲通過 (圖)
廢官方委員表決權 被批打擊公僕士氣
智障僱員豁免 葉劉修訂被否決
議員料開通宵 帶齊牙刷毛巾 (圖)
關心局長健康 首倡休會用膳 (圖)
部分修訂案表決情況 (圖)
破「冰」工廠銷售點 海關搜1.75億毒品 (圖)
本港多番搗破「冰」工廠
毒性極高 一次成癮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