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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浙江記者王屹峰、白林淼29日電】近日,《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見圖)因報道上市公司凱恩股份關聯交易內幕,遭到被報道企業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名,認定為刑拘在逃人員,向全國發出通緝令。浙江省公安廳派出的調查組介入調查後,該事件於29日有了最新進展:麗水市公安局責令遂昌縣公安局依法撤銷對仇子明採取刑事拘留的決定。
涉事凱恩集團疑侵吞國資
畢業於南京大學的仇子明今年3月進入《經濟觀察報》工作。5月上旬,仇子明得到新聞線索,凱恩股份實際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凱恩集團改制過程中侵吞國資、侵佔國有土地、將上市公司資產洗錢至個人腰包。6月5日,仇子明採寫報道《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證監局已展開調查》刊發,6月18日《經濟觀察報》再發仇子明報道《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文中批評凱恩股份在過去的改制、土地轉讓以及上市公司資產轉讓中存在問題,涉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經濟觀察報》譴責壓制輿論監督
當事公司凱恩股份董秘田智強證實,針對仇子明,公司以凱恩集團的名義向遂昌縣公安局報過案,但不知其被通緝。《經濟觀察報》28日發佈聲明,對有人試圖借助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強烈譴責。《經濟觀察報》一高層人士在接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指,在這兩篇報道刊載出來後,凱恩股份操縱人王白浪曾找到該報駐華東區採編負責人,試圖危機公關,但遭到拒絕。時隔不久,仇子明就被通緝。
麗水市公安局調查核實後認定:遂昌縣公安局目前對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採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責令遂昌縣公安局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並向其本人賠禮道歉。遂昌縣公安局於29日上午10時,撤銷了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同時,麗水市公安局將對該案件辦理情況作進一步的調查,查明情況後依照法律規定追究責任。對凱恩集團控告的問題,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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