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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稅局駐市民中心登記窗口稅務人員認真受理納稅人的聯合辦證申請。 閆娜 攝
近期,深圳市地稅局出台稅收新政策,從2010年7月1日起(稅款所屬期)會展業務按「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實行差額徵收。調整後,會展業將享受到更加優惠的稅收政策。
據了解,在此次會展業營業稅調整之前,稅法沒有單獨為會展業設置納稅課目,也沒有特殊的優惠政策。全國各地都是按照服務業稅目中的「租賃業」稅目全額徵收營業稅。近期,北京、廣州、上海等地陸續出台政策,將會展業界定為代理行為,按照營業稅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其計稅營業額為組辦單位直接向參展商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支付的場地租金、展位搭建費、廣告費、交通費和食宿費後的餘額。深圳市地稅局也適時對會展業營業稅政策進行了調整。
深圳市地稅局有關業務處室負責人表示,此次會展業營業稅調整將會展業營業稅稅目從「租賃業」改為「代理業」,從全額徵收改為差額徵收,使該行業營業稅稅負由調整前的5.2%下降為調整後的1.5%,減負幅度達到70%以上。
據悉,經過20多年的發展,會展行業已經成為深圳的重要產業之一,湧現出眾多全國知名的會展企業,更湧現出文博會、高交會等一批專業性、國際性展會,此次會展業營業稅政策調整也令從事會展業務的企業受益良多。
深圳市福田區一家從事展覽業務的公司負責人表示,隨著會展行業的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參展商們對於會展企業也有了更多的要求,很多參展商都要求展覽公司提供搭建、住宿、交通等增值服務,但由於公司預算有限,在這方面的支出就顯得捉襟見肘。因此,深圳市地稅局的營業稅調整政策為他們節省了不少資金。
深圳市會展協會有關負責人也表示,會展業的發展對酒店、交通、餐飲、旅遊等相關產業具有至少1:9的帶動效應,此次深圳市地稅局對會展業營業稅調整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也體現了政府有關部門支持會展業發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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