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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修法 死刑門檻提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8-2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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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 新華社

——取消13項經濟型犯罪死刑 年老罪犯免死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23日電】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23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將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本次修改的刑法大幅提高死刑門檻,共取消13個經濟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佔內地死刑罪名總數19.1%。此外,刑法修正案還擬對「老、少」犯罪從寬處理,明確75歲以上罪犯不適用死刑。

 自1997年開始全面修訂刑法後,中國先後通過1個決定和7個修正案,對刑法作出修改、補充。此次提請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將適當減少死刑罪名列為修改重點之一。草案擬取消13個近年來較少適用或基本未適用的經濟性非暴力犯罪死刑,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表示,根據中國目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取消上述犯罪的死刑,不會給社會穩定大局和治安形勢帶來負面影響。

仍保留貪污罪

 針對刑法對死刑部分的修改,著名刑法學家、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表示,這是中國死刑改革的一部分。今次被取消死刑的13種犯罪,其社會危害雖大,但對人類的生命並沒有什麼危害。

 值得關注的是,貪污受賄罪等經濟類犯罪的死刑並沒有在此次刑法修改中取消。賈宇表示,這一方面是由於中國目前反腐壓力很大、任務很重。貪腐犯罪對國家危害很大,立法界、司法界廢除此類死刑很難達成共識。另一方面,則是由於民眾對貪腐犯罪深惡痛絕。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還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作出從寬處理的規定。草案明確,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不作為累犯的規定;18周歲以下、75周歲以上的人犯罪應予以緩刑;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免除其前科報告義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限制死緩減刑

 此外,對於被判以死緩犯罪分子的減刑幅度,本次刑法修改作出嚴格限制。現行刑法規定,死緩2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再2年期滿後,如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本次則將減刑幅度限定為「20年有期徒刑」,對於累犯以及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暴力性犯罪分子,法院可決定不再對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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