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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旺角街頭常見童工推銷舊書。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剛過去的暑假,童工問題仍嚴重。「重災區」旺角街頭不時出現年紀輕輕、在街邊落力拉客的「舊書推銷員」,部分人更未滿15歲的法定工作年齡,開學後仍繼續「賺外快」。
按消費抽佣 底薪僅千元
現年17歲的阿麗受聘於旺角一間書店。她表示,應徵過程非常簡單:「基本上只要出示身份證及1張相片便可」,雙方並無簽訂任何僱傭合約。阿麗解釋,每位童工底薪1,000元,按客人消費額抽佣金,實行多勞多得支薪原則,開學後仍繼續兼職,「如果勤力,1個月都有3,000、4,000元!」阿麗指,書店不拘應徵者的年齡,她所屬書店已聘用數名年僅13、14歲的少女,「她們可能經驗不夠,但我們都會幫她們『撈魚』(即拉客),或者分一些『魚』給她們。」
勞處來巡視
匿機舖走鬼
阿麗表示,即使勞工處人員巡查,書店亦有方法避開。「早前(勞工處)有人來過,但老闆會叫他們(童工)先到附近的遊戲機舖打機,到巡查完畢後才出來」。亦有售賣舊書的少女表示,書店會派員在附近「看場」,如遇政府人員巡查,會馬上通知非法童工離開,更強調「非常安全,我們很少被巡查」。
勞工處表示,過往的暑假發現有書店僱用15歲以下人士工作,故今年5月已發信予超過900間中小學及其家長教師會宣傳《僱用兒童規例》,6月下旬起巡查全港300多間書店。發言人強調,僱主聘用13至14歲的少年前,必須取得其父母書面同意;而聘用未滿12歲少年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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