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杜
馬尼拉市長被女大法官判定「有罪」,在電視記者前發吼狂嚎、聲嘶力竭,雙目發紅飛淚,大叫「我有功無罪,已克盡職守,警察無能、傳媒礙事、全軍政紛亂,於我何干?」聲嘶處全民全國全球皆有罪,獨他無辜,然而我們看罷此人電視上狂囂獨罵之片段,幾乎全香港朋友只給他三字評語:呢條友「發爛渣!」
「發爛渣」只能用百分百港語演繹,普通話譯解之可稱「窮兇極惡」,試問如此十數人命關天大事任由一個精神錯亂之狂警殺害挾持,他身為市長不立即親臨處理反而「鬆」去吃扒喝啡,此已是一超等大罪;二者放任手下任兇手之弟懷槍接近現場,實屬匪夷所思的「離晒大譜」,後來更當著兇手面前再公開拘捕其弟,以此有故意激起殺機之嫌,卒之爆出亂槍狂掃視人命如草芥之慘局,如此市長,還有臉向全天下「發爛渣」?此是廿一世紀最大一宗慘笑之笑話。此公有個中文名「林雯洛」,據謂是百分百華裔,真的把「華人」之「華」字也侮辱了,看來此公一生人只做了一件稍有建樹之事,便是為學生做了一堂何為「發爛渣」的示範。
菲國看似詳審此案,但詳情拒不公開,著著均謂全部逝者港客皆死在兇手「瞞多殺」一人之槍下,似乎只有兇手一人開槍,但他伏屍車門之時是身中多槍,若只有他一人開槍,他又如何能亂槍掃死他自己呢?正常而言他若自殺,只自己開了第一槍中了要害,便無力再向自己亂掃,由他伏屍車門已可見他身中多槍,此等亂槍射入當然射中港人機會更大更多。
該國之法律報告,「不屑」交港府而直交北京,擺明是不把你們看在眼內,這也是由國家「發爛渣」之一招,向你「發爛渣」,你又奈我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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