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諾
合約內容
■ 八達通於每個合約年期內向信諾提供75萬名客戶人次的資料清單,不理信諾是否成功出售任何產品、服務,八達通有權收取最低營利保證。
■ 信諾成功出售任何產品、服務,會給予八達通不同種類的紅利(佣金、表現花紅)及持續花紅。
「賣料」過程
■ 2006年至今年6月,八達通向信諾提供107.3萬名卡主、會員的個人資料,總共210.5萬個聯絡紀錄,八達通共收取4,070萬元。
馬己仙
■ 八達通向馬己仙的每個電話銷售計劃提供至少2萬次取得會員聯絡的名單,並就每個可聯絡的資料向馬己仙收取1元。
「賣料」過程
■ 2006年至今年6月,八達通向馬己仙提供6萬名卡主、會員的個人資料,總共6萬個聯絡紀錄,從中獲利10萬元。
模範市場研究社
合約內容
■ 八達通需從客戶清單挑選客戶,組成客戶資料庫,並將資料庫提供予該研究社作調查研究用途。
「賣料」過程
■ 2006年至今年6月,八達通提供6.1萬名卡主、會員的個人資料予模範市場研究社,總共18.3萬個聯絡紀錄,八達通獲利10萬元。
善美佳
合約內容
■ 八達通需從客戶清單挑選客戶,組成客戶資料庫,並將資料庫提供予善美佳作調查研究用途。
「賣料」過程
■ 2006年至今年6月,八達通售出51.2萬個客戶個人資料予善美佳,總共69.7萬個聯絡紀錄,從中獲利10萬元。
CPP
合約內容
■ 八達通就每個推出的目標市場推廣計劃,無論CPP是否成功出售任何產品、服務,均可得最高2.8萬元設定費用。
「賣料」過程
■ 2006年至今年6月,八達通售出26萬名卡主、會員的個人資料予CPP,總共29.5萬個聯絡紀錄,獲利180萬元。
資料來源: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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