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邱德根子離婚 贍養費掀訴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0-19]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終審庭昨同時處理邱德根第7子邱達文的離婚案件,邱達文與青梅竹馬的大馬籍妻子離婚後,前妻原被判分配財產約700多萬元的贍養費,及後獲上訴庭改判為3,700多萬元。代表邱達文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2人的關係維持15年,但成為夫妻只有3年時間,分配財產時應考慮這點,余又於庭上披露,邱達文於婚前曾出現第3者。

青梅竹馬15載 結婚只得3年

 余大律師指出,現年43歲的原訴人邱達文,與前妻在英國讀大學相戀並同居,質疑這段期間的關係,能否跟婚姻關係一樣,以致法庭在考慮分配2人財產時,也包括2人在這時期的關係。他指邱達文與前妻相識時只是一名少年,前妻則只有20歲,2人雖是情侶,但其經濟均須靠父母支持,難以向對方提供實質的資源,可以與對方廝守終身。

揭邱達文婚前曾出現第3者

 余大律師續指,2人就算曾同居,但自畢業後各自回鄉一段時間,2人更曾於1992至1995年關係膠著。一名吳姓女子更透露,她曾於1996至1997年間與邱達文關係密切,一度有結婚的打算,質疑2人在婚前的關係。

 據悉,邱達文1985年在英國留學時結識比他年長1歲的前妻,2人發展為情侶並共賦同居,女方更為邱達文而放棄發展自己的鋼琴演奏事業,其後由於夫妻感情欠穩,2人於2005年離婚。其後2人對簿公堂,前妻曾指邱達文隱瞞資產。

相關新聞
賣私隱擬列刑事 罰款百萬囚五年 (圖)
八達通違私隱3罪免受罰 (圖)
公署狠批授權信諾 扮「獎賞」職員促銷
私隱專員可助當事人興訟
金管局指6公司獲供料
「賣料」予5公司詳情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檢討報告部分建議
拒前妻平分身家 商人上訴終審庭 (圖)
邱德根子離婚 贍養費掀訴訟
金鐘遠東金融中心 再遭刑毀倒灌腐液 (圖)
校巴撼卸泥車 工人重創2童傷 (圖)
綜援漢套房燒炭爐具過熱爆穿牆 (圖)
網上電台製作人楊匡涉中聯辦外襲警開審
藏毒漢飛車逃亡長沙灣飆入深井 (圖)
騙300萬收地賠償 律師與2發展商罪成
三說港人所不知道的劉曉波另一面
公僕無「旋轉門」 本屆政府不變 (圖)
林鄭指實用率難訂標準
施政報告民調 房策最得民心
合約公僕轉正需重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