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阿珍上訴 釘牌改停牌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0-19]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香港旅遊業議會上訴委員會昨日裁定導遊阿珍上訴得直,改判停牌半年。她離開議會時拒絕回應記者提問。香港文匯報記者潘政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因強迫遊客購物被吊銷導遊牌照的李巧珍(阿珍),向香港旅遊業議會上訴後獲從輕發落,改判「停牌半年」。旅遊業議會表示,上訴委員會5人小組認為阿珍有悔意,她又承諾不再強迫遊客購物,最終以4比1票數改判停牌半年。阿珍承認在事件上有錯,甘願接受裁決。

 導遊阿珍強迫遊客購物的視頻片段,早前被放上互聯網震驚全國。香港旅遊業議會上月裁定阿珍嚴重違反《導遊專業操守》,事件又損害本港旅遊業形象,遂一致裁定永久撤銷她的導遊牌照。

 不過,阿珍不服上訴,上訴委員會昨日聆訊個多小時後,決定從輕發落,由原有判罰「永久停牌」,改為「停牌半年」。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上訴委員會5人小組考慮到阿珍在事件上深表悔意、態度誠懇,她承認在事件上有錯,並曾公開道歉,亦甘願承擔後果,但期望可再從事導遊工作,上訴委員會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他續稱,委員會經審議後,最後以4比1大比數裁定阿珍上訴得直,以9月8日起計停牌半年。

附帶條件:再違規處極刑

 董耀中表示,改判停牌半年但有附帶條件,未來數天會去信阿珍,要求她簽署承諾書,若再出現強迫購物等嚴重違規事件,將會被重新判罰極刑「永久停牌」。他又稱,阿珍停牌半年後毋須再申請導遊牌照或重新考核,便可再做導遊。他強調,議會是公平公正處理每宗個案,日後會加強巡查和暗訪,確保導遊沒有違反守則。

接受裁決 「會努力做好」

 當董耀中那邊廂回答記者提問時,戴上帽子的阿珍便經側門急步離去,並循後樓梯往下層再轉乘升降機,記者上前追訪時,她以手遮臉,拒絕回應記者的提問。不過,阿珍其後接受記者的電話訪問時表示,接受上訴委員會的裁決。她說:「自己始終有說錯話,現在可以拿回牌照,重拾生計,將來我會努力做好!」

相關新聞
賣私隱擬列刑事 罰款百萬囚五年 (圖)
八達通違私隱3罪免受罰 (圖)
公署狠批授權信諾 扮「獎賞」職員促銷
私隱專員可助當事人興訟
金管局指6公司獲供料
「賣料」予5公司詳情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檢討報告部分建議
拒前妻平分身家 商人上訴終審庭 (圖)
邱德根子離婚 贍養費掀訴訟
金鐘遠東金融中心 再遭刑毀倒灌腐液 (圖)
校巴撼卸泥車 工人重創2童傷 (圖)
綜援漢套房燒炭爐具過熱爆穿牆 (圖)
網上電台製作人楊匡涉中聯辦外襲警開審
藏毒漢飛車逃亡長沙灣飆入深井 (圖)
騙300萬收地賠償 律師與2發展商罪成
三說港人所不知道的劉曉波另一面
公僕無「旋轉門」 本屆政府不變 (圖)
林鄭指實用率難訂標準
施政報告民調 房策最得民心
合約公僕轉正需重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