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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遊業議會上訴委員會昨日裁定導遊阿珍上訴得直,改判停牌半年。她離開議會時拒絕回應記者提問。香港文匯報記者潘政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因強迫遊客購物被吊銷導遊牌照的李巧珍(阿珍),向香港旅遊業議會上訴後獲從輕發落,改判「停牌半年」。旅遊業議會表示,上訴委員會5人小組認為阿珍有悔意,她又承諾不再強迫遊客購物,最終以4比1票數改判停牌半年。阿珍承認在事件上有錯,甘願接受裁決。
導遊阿珍強迫遊客購物的視頻片段,早前被放上互聯網震驚全國。香港旅遊業議會上月裁定阿珍嚴重違反《導遊專業操守》,事件又損害本港旅遊業形象,遂一致裁定永久撤銷她的導遊牌照。
不過,阿珍不服上訴,上訴委員會昨日聆訊個多小時後,決定從輕發落,由原有判罰「永久停牌」,改為「停牌半年」。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上訴委員會5人小組考慮到阿珍在事件上深表悔意、態度誠懇,她承認在事件上有錯,並曾公開道歉,亦甘願承擔後果,但期望可再從事導遊工作,上訴委員會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他續稱,委員會經審議後,最後以4比1大比數裁定阿珍上訴得直,以9月8日起計停牌半年。
附帶條件:再違規處極刑
董耀中表示,改判停牌半年但有附帶條件,未來數天會去信阿珍,要求她簽署承諾書,若再出現強迫購物等嚴重違規事件,將會被重新判罰極刑「永久停牌」。他又稱,阿珍停牌半年後毋須再申請導遊牌照或重新考核,便可再做導遊。他強調,議會是公平公正處理每宗個案,日後會加強巡查和暗訪,確保導遊沒有違反守則。
接受裁決 「會努力做好」
當董耀中那邊廂回答記者提問時,戴上帽子的阿珍便經側門急步離去,並循後樓梯往下層再轉乘升降機,記者上前追訪時,她以手遮臉,拒絕回應記者的提問。不過,阿珍其後接受記者的電話訪問時表示,接受上訴委員會的裁決。她說:「自己始終有說錯話,現在可以拿回牌照,重拾生計,將來我會努力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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