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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 龍
早前,在澳門發現大批走私象牙原材料及工藝品,部分還有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印鑑及封條,遂惹起監守自盜疑雲。後來,方證實該批懷疑走私物品實際上是河馬牙,只為大象遭人類歷年捕殺,早就買少見少,「市場」已把目標由象牙轉向河馬牙,使大量非洲河馬因而當殃。
事實上,每逢看到這類新聞,都很心痛!相信,普天之下有保護自然環境之心者,皆有此同感。但最痛心的是:通常這些被繳獲的走私物品,都會暫時儲存在海關倉內,其終極下場無非有三:第一,留作證物,過些時候便遭銷毀;第二,留起部分作為樣板;第三,遭到長期棄置,直至生蟲、毀壞,最後丟棄了事。
無論被繳獲的走私物品最終命運如何,因為「市場」上失去了如斯大批貨源,那就意味著:必須再度大量獵殺大象或河馬,甚至其他大自然動物,這樣方可補充缺口。所以,執法部門繳獲走私物品,固屬可喜,有助打擊不法分子。但從另一角度看,卻又是間接增加殺戮,益增罪孽之舉。然若非如此,難道任由不法分子走私獲厚利不成?這也是個很大的矛盾。
近三十年前,在啟德機場親眼看到海關部門,以各式名貴皮草作為下雨時鋪在門外的地氈,到用舊了就丟棄之。這些名貴皮草很可能是被繳獲的走私物品,蓋不可能拿來作如此用途吧?多年後每念及此,仍很傷感。
其實,走私物品既已繳獲,無論成功檢控犯罪分子與否,那些已死動物的製成品(如象牙、河馬牙等),是否可以重新「投入市場」?這樣起碼不用再禍及另一批無辜的野生動物,也不致暴殄天物,太過折墮。各方環保人士,不妨也研究一下這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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