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杜法祖)再有廉署調查員疑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其實廉署以「出位」手法查案致惹官非早有前科。在1999年,廉署2名助理調查主任涉嫌調查一宗混凝土供應商詐騙案時誘使被告作供,但對話遭事主偷錄,2人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及發假誓,是廉署自1974年成立以來,首次有調查員在查案時涉嫌犯法被檢控。2人最終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脫罪,但其中一人被裁定作假證供罪名成立,判囚9個月。
作假證判囚9個月
根據資料,在1999年,廉署2名助理調查主任涉嫌在調查一宗混凝土供應商詐騙案時,誘使案件被告作供,但對話反遭事主暗中錄下。2人被警方落案起訴妨礙司法公正及發假誓。到2003年,2人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脫罪,但其中一人因蓄意向法庭隱瞞該段被偷錄對話,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名成立,被判囚9個月。
廉署調查員的取證手法也曾遭批評,在2008年,高等法院原訴庭法官審理一宗地盤分判商涉嫌賄賂二判的上訴案,在判辭中批評負責案件的廉署調查員錄取口供的手法不專業及笨拙,被案中4名上訴人得直,撤銷定罪。
2004年7月,廉署調查先科國際配股造市案,拘捕先科前主席黃創光等9人,在被告獲保釋後,黃的代表大律師艾勤賢及律師林炳昌涉嫌披露受保護證人身份。廉署其後到7家報館及記者寓所搜查,引起傳媒不滿。其中一間被搜報館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廉署搜查令,廉署上訴,但遭法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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