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袁柏恩) 私家醫生劉起東被指06年經營美容診所「Perfect Skin Laser Clinic」期間,於雜誌上刊登宣傳廣告,描述診所服務、器材及相片,並附送優惠券;及派發註有其服務及「無疤、無痛,安全及快速」等字眼的卡片。醫務委員會昨裁定劉起東專業失當,不過考慮到劉初犯,且其違規時值醫委會就醫生廣告發出警告指引的前後,故僅發出警告信及刊憲譴責。
現年40歲私家醫生劉起東2000年起私人執業,「Perfect Skin Laser Clinic」於05年底開幕,劉為唯一持牌人及負責人。劉出席醫務聆訊時選擇不答辯,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劉並無違規前科,至於卡片則為印刷公司代印及送贈,劉當時並無意識到陳述違規,派發全部200張後已無再印,診所亦於09年結業。
醫務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強調,劉作為醫生,有責任了解醫生宣傳守則,而廣告誘導病人參與非必要療程,卡片上字眼亦與醫生專業形象不符。不過鑑於劉合作及初犯,而醫委會於06年6月期間就醫生宣傳發出警告指引,被告於警告生效前後即06年6月及9月違規,故給予例外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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