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馬寶基(右三)與子馬烈堅(左二)以主席及行政總裁身份出席集團活動。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曾有「眼鏡大王」之稱的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聯同行政總裁兒子馬烈堅等造假詐騙,導致銀行及投資者損失逾44億元,被指招攬親友進行詐騙的馬寶基審訊時否認參與其中,法官昨直斥他可恥及自私,重判其入獄12年,又形容此案乃最壞的商業罪案,要讓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知道法庭絕不容忍違反公眾誠信,故判處認罪的馬烈堅重囚10年,餘下4被告則分別判囚4個月至9年半。
9陪審員 證供影印費逾30萬
案情指出,眾被告在2003年期間在美國及加拿大成立了4間空殼公司,訛稱與泰興有業務交易,並在公司2003年的年報上誇大營業額,亦於2004至2005年間向銀行騙取信貸等。由於是案案情複雜,法院有別平常地選了9名陪審員,原本審期訂為長達100天,後因被告認罪及同意案情縮短至30多天。同時,本案牽涉大量文件證供,據知單以影印費開支已逾30萬元。
高院法官賴磐德昨日在宣判時表示,本案涉及上市公司詐騙,涉款數以十億元計,被告持續而大規模地違反誠信,法官斥被告掌舵上市公司貪婪,以偷呃拐騙謀取私利,慨嘆同類情況在今日並非罕見。法官又指被告無視保護債權人及投資者規則,破壞大眾對上市公司的信心。
泰興依賴信貸 銀行討債「爆煲」
法官指,泰興集團原來一直依賴銀行信貸苟延殘喘,涉案串謀詐騙所得的銀行貸款達6.9億元,2003年年報中有28%、即3.7億多元的營業額都為假帳。斥被告為泰興描繪一個財務穩健的幻象,至2005年銀行討債「爆煲」,帶來損失達44.5億元。
泰興光學創辦人兼主席馬寶基(67歲)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成,至日前求情時仍堅稱自己角色被動,事發時已半退休。但法官認為,雖然馬寶基已把日常運作交予兒子馬烈堅(46歲)及司庫林玉樺(55歲),但他在是案中所擔任的角色「必不可少」。馬寶基利用親友的忠心招攬他們入局,最終令他們面對檢控,其後眼見親友身陷險境也未肯承擔少許責任,行為可恥和自私。
其子馬烈堅為泰興行政總裁,早前承認4項控罪,他求情時指出是家中長輩指示他抬高股價;法官昨指他完全知情,要承擔重大責任,判他入獄10年。
導演張堅庭現身法庭
導演張堅庭昨日現身法庭,他透露與馬烈堅份屬教友,相識7年,他認為馬烈堅為人正直,相信對方已知錯。
另4被告囚4月至9年半
另外,畢業後即加入泰興、事發時出任司庫的女被告林玉樺早前承認全部6項控罪,法官接納沒有證據顯示她有金錢得益,但強調她或希望保住一間原本不應繼續生存的公司從而保住工作,判她入獄9年半。至於負責準備假發票的文員林俊威(29歲)、開戶口洗黑錢的馬烈堅友人黃家浩(47歲)、以及泰興舊員工、喬裝海外公司老闆的柯德炎(62歲),分別被判入獄4個月至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