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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佩璆(前排中)指出,港鐵的解僱決定無疑「落井下石」,加重事主病情,有歧視殘疾之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工聯會日前陪同一名患抑鬱症後被僱主評為「工作表現不達標」的港鐵員工,到平機會投訴港鐵涉嫌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詎料翌日(上月30日)即遭僱主以表現未達標為由解僱。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潘佩璆及香港鐵路員工總會常務理事林少偉昨日陪同該名員工,到港鐵總部提出譴責,而平機會已將陳小姐的投訴列為調查個案,並發信港鐵要求交代事件。
港鐵工作18年表現獲評「良好」
在港鐵工作18年的陳小姐(化名),工作表現一直被評為「良好」或以上。2005年,陳小姐患上抑鬱症,經治療後康復,並未有影響其整體工作表現。2009年,陳小姐抑鬱症復發,其後被僱主指工作表現未達標,與僱主協商下,參加「員工改善計劃」。其後,陳小姐要求調職被拒,更接獲警告信指,倘若她的工作表現在11月底前仍未有改善,將終止僱傭合約。
工聯會批評,港鐵漠視患病員工的權益及需要,亦沒有提供有系統的「員工改善」政策,為殘疾員工作出合適的支援及深入了解他們的困難,令員工非常不滿及徬徨。潘佩璆批評,港鐵的解僱決定是「落井下石」,加重事主病情,亦有歧視之嫌,要求港鐵盡快解釋事件及重新檢討為殘疾員工提供督導。港鐵回應表示,不會公開評價個別員工的工作表現,但強調公司聘用員工時,一直有遵守勞工條例及反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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