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發展無疑帶來很多好處,但卻造成數碼鴻溝(Digital Divide):部分人基於多種原因,例如經濟條件不足、教育水平不足、基礎設施不足或語言障礙等而未能享受到資訊科技所帶來的好處,而造成數碼貧窮(Digital Poverty);另一部分人則因經濟條件及教育條件較好,能夠負擔上網費用,享受到科技資訊所帶來的益處。隨著資訊科技持續而快速的發展,其應用已逐漸滲入到日常生活的各個部分,導致這種數碼貧與富的差距越來越大,形成像鴻溝一樣的差異,難以跨越。
上網成癮
上癮(Addiction)原指對一些物質的依賴,例如毒品,後來擴展至一些行為,例如賭博。互聯網的出現令部分人沉溺網上活動,繼而出現多種不良影響。這種情況被稱為上網成癮(Internet Addiction),部分學者認為上網成癮屬於精神病的一種。但有部分學者不同意使用成癮這個概念在互聯網使用上,故又出現「互聯網依賴」、「病態使用互聯網」及「過度使用互聯網」等概念。不少學者亦提出「上網成癮」的量度指標,其中較著名的為美籍學者Young提出的8項量表 (表六)。
表六:Young 的上網成癮8項量表
下列其中5項回答「是」即屬上網成癮。
1. 你會全神貫注於網上活動,並在下線後仍繼續想著上網時的情形。
2. 你需要花更多時間使用互聯網才能獲得滿足。
3. 你多次嘗試去控制或停止使用互聯網,但總是失敗。
4. 當要中止網絡連線時,你會覺得悶悶不樂、情緒低沉或易怒。
5. 你上網的時間大多比原先預期的更長。
6. 為了上網而影響重要的人際關係、工作或教育機會。
7. 你為了隱瞞自己使用網絡的程度向家人或朋友說謊。
8. 你上網是為逃避問題或釋放情緒,例如焦慮、沮喪、無助。
上網成癮還是上網經歷成癮?
上網會否成癮的問題在學術界仍有一定爭議,部分學者認為互聯網只是一個提供各類活動的渠道,使用者所沉溺的只是上網的經歷,例如瀏覽色情網頁、交友或網上遊戲等。因此,上網本身並不能構成上癮的「對象」,反而是網上的一些經歷令他們上癮,而這些經歷卻又不一定由互聯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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