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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平(左)指出,過去5年約有4,000宗僱主欠供強積金,該局明年第二季可將「黑名單」放上網頁。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強積金運作至今10年,仍有不少無良僱主為節省成本,蓄意欠供強積金,剝削僱員應得權益,過去5年約有4,000宗欠供款個案,主要集中在零售、清潔、飲食、保安及建造5大行業。為打擊無良僱主的違法行為,積金局將於明年第2季,在該局網頁詳列過去5年曾有欠供記錄的僱主「黑名單」,讓公眾查閱。此外,該局網頁亦已列舉數宗違規實例,當中包括假自僱及短期合約等欠供手法,警惕僱主切勿以身試法。
積金局營運總監于海平指出,過去5年約有4,000宗僱主欠供強積金的記錄,更有公司不止一次違規,該局正整理清單,預期明年第2季可將「黑名單」上載網頁,日後市民可根據公司名稱或以年份排序,查清每一宗個案的定罪日期、欠供情況及涉款,例如公司的刑事定罪記錄,以及罰則亦一目了然。
逃避供款 連續簽59日合約
她指出,如名單上的僱主5年內沒有再犯,則可以除名。她指出,名單上網後,若公司欠供強積金,積金局發現後會先警告董事,上載公司的名稱,若仍沒供款,則連同董事的名稱一併列出。她說:「不少銀行都會查核生意夥伴有否涉及訴訟,相信此舉對無良僱主有一定阻嚇力,減少欠供款情況。」她表示,已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相信不會觸犯私隱條例。
此外,積金局已將部分欠供款的真實個案上載網頁,教育強積金成員了解自身權益,也同時警惕僱主切勿以身試法。網頁上暫列的個案當中,包括有僱主利用法例規定,僱傭關係達60天或以上,僱主必須為僱員供款的漏洞,連續性地為僱員提供59天的合約,以逃避供款責任;亦有集團協助強積金成員(僱員/自僱人士)作虛假聲明,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領取強積金累積權益。
發假誓可罰10萬監禁1年
于海平強調,法例只容許強積金成員終生僅一次機會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領取強積金累積權益,如成員二度以此理由領取累積權益,積金局一定知悉。她指出,此類個案近年有所增加,去年被證實發「永久離港」假誓的個案有55宗,今年截至11月亦有47宗,而發假誓屬刑事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積金局亦在網頁上新增「強積金法規知多D」欄目,透過問答形式讓僱主及僱員對條例有更深認識,積金局明年亦會與勞工處合作加強巡查,打擊欠供個案,亦會與工會聯繫,及早跟進個案。■積金局網頁http://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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