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河南雎縣有一位村民到鄉長辦公室造訪,因錯飲了鄉長的茶杯被斥罵發生爭執,鄉長命令派出所將其拘留,並揚言要把他關上三四天。另一位遼寧省遼陽市的公務員王妍,被十二歲小女孩不小心損壞其用車一小點漆片,便大力掌摑該女童。
更有甚者,有網民影射性的批評某地方政府,便遭遇跨省追捕。此種顯官威、凌辱以至拘捕判刑的事例恐怕不是個別的。
《人民日報》有評論說,這些官員如受到「冒犯」,便竭力反擊,「遠比幹本職工作積極賣力得多」。
官員高高在上,一點「冒犯」不得。對於一介庶民,不是平等相待;對於某些批評,不是虛懷若谷;對於所謂冒犯,更是立即報復。對此本人早有深切體會。正所謂官威不可犯,老虎屁股摸不得。
《人民日報》說,這是「角色的倒置」,原本是人民賦權給政府,要的是服務而不是欺侮。但是「權力有著自我膨脹的本能,一旦不受拘束,就難免遭濫用,滋長一些霸氣官」。
當然,上述被揭發的鄉長等不過是芝麻綠豆的小官,氣焰已經如此囂張,權力已經膨脹得那麼厲害,再大一點的更加不得了。更大的就更加不受拘束,報章輿論更是不方便或不敢加以評論。君不見有的大官的嘴臉,不是在電視面前或公眾面前暴露無遺麼?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曾提到「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幸福是常常提的,尊嚴卻是第一次聽到。 是的,高、中、低級幹部和大小官員要有尊嚴,但尊嚴應該在他們的親民和為人民服務體現出來的。庶民也應有他們的尊嚴。
古人說:「士可殺不可辱」,提的只是士大夫這個階層。難道工農基層群眾就可以隨便侮辱的嗎?不,每個人都有權利活得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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