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李國華的妻子及2名女兒,昨分別撰寫求情信向法官求情,指在家庭,被告是一位好爸爸;在社會,他即使殘障,仍熱心公益事務,希望獲輕判。
李妻張氏為夫撰寫的求情信大意為:「被告多年來對內地孤兒的貢獻,回想當初被告抱著幫助別人的心態,將自己所有積蓄成立香港施比受協會和香港關懷協會,目的是幫助內地有需要人士,甚至隻身跑到老遠的山區地方去幫助一群無父無母的孤兒,雖然他有不方便,但並沒有阻止他去幫助別人的決心……他在家裡是一位好爸爸及好丈夫……李國華是充滿愛心的人……懇求法官大人,以神慈悲心寬恕李國華。」
長女:父用火熱的心幫助人
而李現年18歲讀中六長女的求情信大意為:「父親鼓勵我們參加紅十字會……我是打從心底裡喜歡及佩服他。我們一家是基督徒,父親改我的名字是希望我樂善好施,教我施比受更有福。深刻記得有一次,一家幫父親搬20件行李送上巴士運往孤兒院。我搬一件也吃力,難以想像父親行動不便也可把所有行李送上內地。我覺得父親有一個火熱的心去幫助人,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幼女的求情信則說:「爸爸自小因小兒麻痺症而成為傷殘人士,但他並沒有放棄自己……多年來在神的旨意下,他毅然自己一人在雲南成立孤兒院,以自己的力量去幫助一群孤立無援的孤兒……每一次當他回去孤兒院,自己身體力行帶同大行李箱,物資讓孤兒有一個溫暖的家。爸爸的毅力精神值得我去學習,看到父親孤身一人走路的背影,我不禁流下眼淚……懇求法官接受我的求情及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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