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李國華為求脫罪,不惜在庭上自辯時公開自己陽痿,甚至強調自己被院舍保母及院童集體「報復」,但最終被陪審員裁定罪成。李國華在犯人欄內一直表現緊張,當主審法官不同意其代表大狀以他過往的功績作為求情理由時,即眉頭緊皺。主審法官休庭半小時期間,被告即向律師打聽,獲告知估計判刑約7至8年。被告聞判入獄8年一刻目光呆滯,似乎是預料之內,隨即由懲教人員柙解入法庭囚室。
被告昨透過其代表大狀向法庭表明,不同意心理專家報告指他「零後悔」,以及重犯機會屬於中度至高度的結論,但主審法官即時反駁稱被告在庭上自辯時的表現已可見一斑。
由於受害女童X在庭上作供時,直認是自願情況下與「乾爹」李國華性交,又未能交代事發時的確實時間,結果強姦及較嚴重的與13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罪名,獲判毋須對控罪答辯,予以撤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