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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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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10招遏「迫購」 情節輕者勸諭處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1-30]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惡導遊阿珍強迫旅客購物醜聞爆出後,香港旅遊業議會下月起推出10招,打擊業內經營內地團的害群之馬,包括實施導遊及旅行社記分制、以及「一團一導遊」等10項措施。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新措施推行初期會「情理兼備」,若不涉強迫購物或嚴重違規的行為,會以勸諭方式處理。

倡引入「記分制」 滿30分停會籍

 港府早前因阿珍事件責成旅議會打擊強迫旅客購物問題,經研究後旅議會提出10大建議,包括引入導遊及旅行社記分制,記滿30分的旅行社會被暫停會籍,導遊則被停證,嚴重損害香港旅業聲譽更可一次記滿30分;議會亦提出引入「一團一導遊」,香港地接社須指派同一名導遊全程接待內地訪港團,確保服務質素,及防止「刀手」宰客。

體諒業者意見 須逐「害群之馬」

 為加強旅行社監管,香港旅議會已要求香港地接社及內地組團社簽訂列明團費的合約,確認旅行團行程及食住等安排符合質素要求,並指明購物場所及停留時間,以及有否自費項目等;地接社須與導遊簽署特定協議,規定地接社須向導遊提供出團費,確保導遊每天收取每名團員最少25元接待費,地接社並不得要求導遊墊支雜費。

 同時,旅議會提出收緊登記店舖記分制;要求旅行代理商股東和董事或其親屬合資或全資擁有的登記店舖,須向議會申報。議會會加強巡查及擴大暗訪行動;亦規定導遊在內地團體旅客抵港後,須向旅客讀出行程表上指定內容。有關措施一度令導遊工會不滿,曾揚言在農曆新年罷工,經各方斡旋後,工會終放棄有關計劃。

 胡兆英表示,明白部分從業員不滿新措施,但香港旅業的聲譽不能因一小撮害群之馬而蒙污,在措施實行初期議會會「情理兼備」,對不涉及強迫購物或嚴重違規的行為,採取勸諭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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