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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淋腐液的外籍主控官葉祖耀。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外籍主控官葉祖耀(Neil Mitchell)於09年在區院門外遭兇徒淋潑腐蝕性液體,7名涉案男子最終落網,繼早前其中3名被告認罪後,另3名被告昨亦於高院認罪,6人同押後判刑,其餘一人則獲撤銷控罪,眾被告均稱因受人指使而行兇,而案中主腦仍然在逃,正被警方通緝。
案中7名被告馬信益(39歲)、姬錫康(44歲)、鄧忠濠(29歲)、林偉世(21歲)、周劍龍(25歲)、李彥南(19歲)及賴國樑(38歲),共被控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其中周劍龍獲撤銷控罪。而林、李及賴3人昨日認罪,鑑於馬、姬及鄧3人早前已認罪,而辯方律師又需時準備求情理由,故案件押後至3月29日,待6名被告一同判刑。據悉,落手淋潑者相信為鄧、林二人。
案情指,事主是外籍主控官葉祖耀,案發時他正在處理區院一宗有關執業律師涉嫌串謀洗黑錢的案件。
眾被告均稱因受人指使而犯事,洋名Billy的姬錫康稱09年10月中,一個化名「阿祺」的男子向他說自己受人指使去襲擊事主,「阿祺」可從中獲取3萬元回報,並以3千元邀請他參與行動。姬其後與馬信益聯絡,馬於是又邀請其手下林偉世及鄧忠濠等人參與行動。
林自稱臨時「縮沙」跑掉
另方面,林偉世及李彥南指他們則受命於一位化名「鮑魚威」的人指使行事,而「鮑魚威」卻受命於「阿祺」。林、李二人從行動中各獲得2,500元報酬,但林自稱當時臨時「縮沙」跑掉,而「鮑魚威」亦叫李不用行動。
案發前約一星期,一眾同黨已到區院實地視察環境,並到事主位於中環都爹利街的律師樓附近辨認目標。同年10月27日,即案發當日下午1時許,葉祖耀步出電梯大堂,走到區院對出的行人路上,賴國樑指示目標後,有人即手持載有腐蝕性液體的紙杯,從後跑到葉面前,並將液體潑向他的臉,未幾,又有另一人向他淋潑液體。葉立即返回區院求助,然後被送院,葉的左眼、左耳及面頰受傷。經化驗後該腐蝕性液體證實為硫酸及油漆的混合物,2者皆屬高度腐蝕性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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