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5男1女的加楓石化(加拿大)有限公司高層,涉於06年至08年間,利用虛假購貨發票向6家銀行共騙取1.78億元短期貸款,並誇大公司營業額及利潤,令他們的母公司符合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要求,各人分別被廉政公署控以欺詐、串謀欺詐和洗黑錢等17項控罪,其中兩項串謀捏改帳目是公司的財務總監、董事和經理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押後至4月1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
6名被告依次為報稱財務總監的徐明通(47歲)、董事盧銀培(54歲)、經理王樹輝(47歲)、董事李燕萍(33歲)、董事余舜年(45歲)和李建國(45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