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41歲新加坡籍男子王守信,訛稱自己是大新銀行主席王守業的胞弟,又自吹自擂為律師及基金經理,藉此在互聯網結識2名中年女子,發展為情侶關係後,趁機盜取女方多張信用卡,先後48次「碌卡」購物及到夜總會耍樂,終被揭發報警。該名「軟飯王」昨在區域法院因詐騙及偷竊等16項罪名,被判入獄54個月。
暫委法官阮偉明判案時指,被告是一個慣性罪犯,專向女性埋手,於06年至09年期間先後騙取4名女子金錢,去年更盜取一女性友人600元現款,罪行嚴重,部分罪行必須分期執行,乃判被告入獄54個月。
訛稱患癌 騙簽帳現金逾百萬
被告自06年開始犯案,案底包括欺詐、逃避法律責任、不付款而離去等,上月中在裁判法院被裁定不付款離去罪名,該案延至本月28日宣判。案中2女事主分別為45歲客戶服務員陳麗萍,及41歲的離婚女商人劉美倩,被告於07年10月至08年間,盜取2名女事主信用卡私下簽帳8萬元,被告又向2事主訛稱自己為大新銀行主席王守業的胞弟,又指自己在新加坡是一名律師,在港任基金經理,被告又向劉假稱自己不幸患上癌病,令她在不太情願下給予被告現金及簽帳共逾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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