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高院判環評無效 港珠澳大橋勢受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4-19]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港珠澳大橋效果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羅敬文)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的環評報告,被市民藉法例「技術性擊倒」,工程勢將延誤!一名東涌居民提出司法覆核,推翻了港珠澳大橋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高等法院裁定該報告欠缺動工前後環境狀況的比較,不符法例要求,裁定港府敗訴,但強調只要當局依法評估,法庭不可干預環保署審批。港府稱將研究判辭,並徵詢法律意見。專家預料即使當局棄上訴補做環評,亦需半年至兩年,2016年通車無望,造價亦升30%至40%,單計大橋主體工程,港方或因而多付68.2億至91.1億港元。

 港珠澳大橋預計於2016年通車,現香港段境內工程受阻,通車日勢將延誤。65歲東涌居民朱綺華,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病。她認為,大橋動工及通車會影響其健康,遂入稟指控環保署署長2009年10月23日批准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兩份環評報告,及同年11月4日就兩項工程批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不合法及不合理,亦認為當局沿用1987年的空氣質素指標亦不合時宜,故透過法援申請司法覆核,冀推翻有關決定。

單方環評違反條例宗旨

 高院的判辭指出,原訴人投訴的環評報告,沒依從《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訂出要評估興建大橋前後環境影響的要求,更錯誤總結出「不會對空氣質素有殘餘影響」的估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宗旨需依靠《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達至保護環境的最終目的,若保護環境有意義,興建工程的環境影響便需減至最少。

 判辭指出,環保署現只量度在工程興建之下,空氣質素有否殘餘影響的基準,卻沒有計算沒有工程興建的環境狀況以作比較,分析將來對有關地方的環境影響,情況猶如將整個環境當做垃圾筒,不斷將污染物掃入,卻只顧筒內是否還有空間容納「垃圾」,違反了《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宗旨,他認為工程應以減低污染環境為首任,故下令環保署無權批准有關報告的通過和環境許可證。

當局選擇:重評或上訴

 不過,判辭亦強調,只要環評報告按法定要求去評估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日後是否接納報告及批出許可證,完全是環保署的決定,法庭不可以干預。法官又承認,是次裁定居民勝訴,暫未知政府會否重做環評報告,還是提出上訴,但預計會拖延工程的進度。

 由於朱綺華司法覆核成功,法院判決環保署需承擔她的三分之一訴訟費用,餘下訟費則根據法援基準計算。

 朱綺華昨晚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歡迎裁決,感到十分高興,認為即使工程必須進行,亦要符合環評條例,又相信法庭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相關新聞
入境處長:IT「升呢」增效率 e-道方便內地客 (圖)
鬥快搶人才 2日批簽證
郵輪碼頭設15櫃台7「e-道」 (圖)
入境處處長陳國基履歷
發改委副主任彭森:「十二五」助推港4領域騰飛 (圖)
特首論「十二五」 籲各界積極搶先機 (圖)
服務業內拓關鍵:消弭體制差異 (圖)
和廣北:發展人民幣業務 倡港拓實體經濟 (圖)
香港4大受益產業
高院判環評無效 港珠澳大橋勢受阻 (圖)
環團承認:拖慢其他基建
港府:盡快補足程序 配合2016通車
唐:落實十二五 關鍵在自訂措施 (圖)
副省長盼新機制促粵港合作 (圖)
環評阻基建紀錄
市建局試推計劃 助舊樓集業權拍賣 (圖)
「促進者」先導計劃原則及要求
業主:難取50%業權 加快重建最實際
小旅社裁員減開支 千領隊恐失飯碗 (圖)
12母親節禮品 「樂滿郵」網上預訂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