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本港舊樓林立,部分樓宇內外殘破不堪。市區重建局昨推出「促進者」先導計劃,協助舊樓業主集合業權作聯合出售或拍賣,並收取2萬元工作費,支付估值、查契及法律等開支;若樓宇成功售出,收益由業主攤分,市建局只會收取出售所得總金額約1%的費用,有關計劃最快6月接受申請。市建局主席張震遠稱,計劃目的是幫助業權分散的業主改善居住環境,但參與樓宇須符合4大原則及5大要求,包括在市建局已啟動的重建項目範圍外、每幢樓宇最少要集合50%業權才可以提出申請、樓宇狀況明顯失修等。
樓宇須符4原則5要求
市建局董事會昨日通過新的重建策略,及「促進者」先導計劃,市建局日後將擔當「促進者」的角色,業主可向該局提出申請,要求協助集合業權作聯合出售或拍賣,料首年可進行1至2個較細規模的項目。 若申請符合標準,市建局將與業主簽訂工作協議,並聘請顧問為大廈進行估值、樓宇重建值、建議拍賣底價及安排拍賣等工作。市建局將負責聯絡及游說其他業主將業權交出拍賣,盼在1年內令業權達至60%,2年內則可達至90%,並於3個月內聯合出售或拍賣。該局指出,拍賣底價則以價高者得,聯合出售的收益由業主攤分,市建局只會收取出售所得總金額約1%的費用,以推展未來「促進者」的項目。
當局保持中立 不用公帑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表示,本港部分舊樓由於業權分散、業主又缺乏重建、拍賣等知識,往往不知從可入手,希望「促進者」計劃可以協助業主集合業權,聯合起來出售或拍賣,改善居住環境。他強調,項目集體出售的收益歸業主,屬商業行為,市建局會保持中立角色,不會收購任何受影響的物業,亦不會用公帑代業主安置或補償租戶。張震遠續稱,市建局會向業主收取2萬元工作費,以支付估值、查契、法律及拍賣等相關開支。他又指,現時市場這方面的收費,可高達數10萬元至百萬元,但市建局會先為業主墊支。不過,社會擔心新政策最終會淪為發展商的收購工具。
市建局行政總監羅義坤(圖)稱,計劃主要協助個別業主,並非集團持有的業主,強調只是幫助業主將樓宇拿出市場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