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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有40年駕駛經驗、曾獲選為模範司機的67歲專線小巴司機黎國泉,聲稱因岳父患病入院,導致他精神恍惚,未有專注路面情況,去年5月28日在葵涌念祖街斑馬線,撞死正橫過馬路的37歲女子陳翠芳,昨在區域法院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使用不符合標準的安全帶和太平門等5罪,被判入獄2年半,停牌5年及罰款2千元。
主審法官邱智立昨在判案時,指因被告一時疏忽而奪去一條寶貴生命,雖然被告案發後有輕生的念頭,亦在寺院買靈位供奉死者,但以被告40年駕駛經驗,理應知道在斑馬線前須減速,及其當時的精神狀況根本不適宜駕車,尤其是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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