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上回提到一位母親不希望剛上大學的女兒(應有十八歲)有婚前性行為,卻懷疑自己是「封建社會餘孽」;另一位父親卻明令兒子十八歲前必須「破處」。潘某人認為青少年性教育應要分開男女來教,實在大有道理。
歐美社會受基督教文化影響,長期奉行一夫一妻制。「非婚生子女」曾經被社會界定為「非法兒童」(illegitimate child),通常譯為「私生子(女)」。過去,凡私生子都被剝奪許多法律賦予的權利,近年「非婚生子女」的權益才基本上跟「婚生子女」看齊。這是歐美世界不認同女性有婚前性行為的重要原因,少女未婚而輕率跟「男朋友」上床,不單自己有被「始亂終棄」的風險,萬一製造了私生子女,更會禍延下一代。
中國社會過去行一夫多妻制,並沒有「不認同婚前性行為」這回事,男性從來不受此限。《紅樓夢》有「賈寶玉初試雲雨情」一節,大丫環襲人遇上寶二爺的雲雨要求,就是「無可推搪」、「無奈何」。說句難聽的,賈寶玉是吃定襲人的。身處社會低下階層的婦女,本來就較難成為富貴人家的正妻;如果襲人的肚皮「爭氣」,還有母憑子貴的機會,否則難免被賈寶玉始亂終棄。在中國「封建社會」,大戶人家的千金小姐才是最受父母「不認同婚前性行為」束縛的階層。
母親不認同女兒有婚前性行為,最大的擔憂當然是意外懷孕後被人拋棄。生下孩子吧,獨力撫養會影響日後婚嫁;給人領養吧,可能覺得對不起孩子。人工流產吧,會影響健康、增加日後患乳癌的風險(也有西醫認為此說無稽);亦可能造成心理創傷,那視乎當事人是否認為胎兒也是生命。其次,這位「有女之母」當然理解今天世上許多男人都很在乎新婚妻子是否處女,女兒若曾有婚前性行為,在「情場」上的「價值」總會因而稍降,甚或大降。
少男則不一樣。誰會在意新婚丈夫是否處男?而且,可能是造物者偏袒吧!一個男人是不是處男,其實很難驗證。輕率的婚前性行為有可能感染性病,理論上男女雙方都有相同的風險。你大姑娘不能確定男朋友是處男,怎知他有沒有性病?如果將「初試雲雨情」延後到洞房花燭夜,至少有大條道理要丈夫先提交「確認無感染性病、愛滋病」的驗身報告。而且男方沒有懷孕所需的「裝備」,他只負責「授孕」。所以現代社會只有「未婚媽媽」的問題,雖然今天有DNA測試可以確認生父,但是光桿一條的「未婚爸爸」仍然經常可以很「灑脫」地置身事外。
那位「有女之母」未必可以看到我這番陳述,但對於有相似疑慮的母親,以上跟「十八世紀思想」或「封建社會餘孳」不沾邊的理由都可以參考。至於父親脅迫兒子在十八歲前有性行為,看來是按照他的價值觀出發,認為這樣對兒子比較有益和有建設性。只想到一句流行的俗諺:「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淫人奈若何?」(「妻女淫人」是「妻女淫於人」的省文) (婚前性行為的性別研究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