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壹週刊》擺「大烏龍」 影錯「張學明村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5-16]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張學明澄清傳媒拍攝的「村屋」非其所有。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鄉議局副主席、民建聯議員張學明近日捲入「僭建風波」,雖然已坦承所住居所確有僭建物,不過原來包括《壹週刊》和無線電視等多間傳媒在報道有關「風波」時,都擺了「大烏龍」,「此村屋不同彼村屋」,他們所拍攝的村屋實非學明所有。學明昨日回應有傳媒指他在僭建時間上「講大話」時,坦言是傳媒朋友誤會了,報章所刊出的有關村屋並非他擁有,不過他會按照政府要求去處理自己居所的僭建問題。據了解,多間傳媒近日拍攝的所謂「張學明村屋」,其實是由丈夫曾任職前大埔區議會秘書長的包氏夫婦擁有,兩人已居於上址逾10年,但近日卻莫名其妙地成了傳媒「熱點」。

 有關「僭建風波」越炒越熱,雖然學明已如實地盡量講述風波中的問題,不過有傳媒仍繼續「追查」,還聲言「發現」有關「張學明村屋」的僭建物只建了3年時間,而非學明之前所說的10多年,質疑學明有誠信問題。學明昨日亦對有關報道感到詫異,稱「報章所刊出的村屋唔係我匯,應該是傳媒朋友搞錯」。因此,有關的誠信問題其實並不存在,僅是一場「烏龍」。

 據了解,多間傳媒拍攝的所謂「張學明村屋」,確是在學明居所附近,但屋主卻另有其人,是由已退休的包氏夫婦擁有,而包太亦曾在政府任職,他們居於上址已有10多年時間。不過,多間傳媒在報道時未有確認有關相片內容的真實性,便把它打上「張學明」的名號,難怪學明亦感到奇怪,在昨日回應事件時需要作一澄清,否則便成了「鵲巢鳩佔」。

承諾僭建物按政府要求處理

 不過,學明並無因此誤會而放輕處理有關僭建問題,並主動再次坦承自己居住的房屋是有僭建物,並承諾會完全按照政府的政策和要求去做。

 近日如學明等議員居所僭建所引發的「僭建風波」,令到政府與鄉議局商議的村屋理順計劃急待推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回應有關問題時形容,每一個政策都有過渡和醞釀的階段,政府正努力用一個方案去處理數量如此大的「丁屋」僭建物問題,表明一定會在短時間內,找出一個合適又保障公眾安全的方法。

 對有人質疑政府對新界和城市的建築物有差別對待,優待新界「丁屋」,林太說,「丁屋」歷史背景和法例的規管與市區建築物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但政府對建築物的安全問題是一視同仁。早前政府高調介紹市區建築物的僭建物的新執法政策,只是在時機成熟下推出,而現時新界「丁屋」的問題則仍在處理之中。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相關新聞
港樓消防擬鬆例 業界痛批開倒車
無垂直間牆 溫莎大廈燒塌 (圖)
防火協會促訂標準寧緊勿鬆 (圖)
港援川工程初竣 工商復原料需3年 (圖)
公交加價陸續來 九巴龍運揭序幕 (圖)
九巴路線新收費(部分) (圖)
殺拉登後 美軍艦首訪港 (圖)
世界十佳機場港居首
川渝之旅:財爺:重慶起飛帶來機遇 (圖)
車禍死亡數字56年新低
員工投訴衛署違僱傭例 (圖)
《壹週刊》擺「大烏龍」 影錯「張學明村屋」 (圖)
指點江山:公民黨製造基建浩劫必遭懲罰
政情短評:70工程臨停工 環評上訴宜加速
奸招撈票:區選谷「仇商」拉票 反對派去「民生化」 (圖)
開拓地區:自由黨新東「開檔」 發叔張學明撐場 (圖)
中風送院 9成錯失黃金3小時 (圖)
見證生死15載 殮房「管家」悟惜緣 (圖)
育兒首18月 夫婦婚姻高危期 (圖)
批禁拖網賠償不公 400漁船維港遊行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