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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的主要客戶是中小企業。
在民間借貸高回報的背後,風險也正在聚集。此前,內蒙古包頭巨商金利斌自焚,包頭市公安局經偵隊的調查定性為,金利斌負債高達12.37億元,無力償還而自焚,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媒體報道,退休的包頭鐵路客運站車長于躍華因把200萬元都投在了金利斌的公司去放貸,得知金利斌出事後心臟病病發去世。
在這個極端個案的背後,是內地民間借貸糾紛矛盾日益凸顯的現狀。有調查顯示,近幾個月以來,在溫州、內蒙古、深圳、武漢等民間借貸較為活躍地區,當地法院接到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激增三成左右,涉及案件的金額從幾萬到幾億元不等。有專家表示,糾紛上升也提醒著民間借貸潛藏的風險,下半年可能將是民間借貸風險集中爆發期。同時,借貸風險與企業的運營有很強的關聯性,如果某借款企業出問題了,可能累及借貸利益鏈上的所有公司,並產生擴散效應。
高利貸帶來違法要債
據透露,高利貸糾紛往往伴隨著偷竊、暴力等違法行為。廣東一典當公司業務人士介紹,從法律上來講,個人與公司之間的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基準利率的4倍。一般擔保公司還是有抗風險的體系,出現壞帳可以通過法院追回借款。而超過規定利率部分,一般採用其他費用的形式來計算,也規避了不受到法律保護的風險。不過,現在有不少民間借貸都是以個人名義來進行的,如沒有這些規避措施,如不受法律保護,只能靠其他途徑要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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