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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國森
最近,世界各地都有婦女示威,抗議年初加拿大有人將女性被強姦的原因,說成是受害人衣著暴露惹禍云云。香港也有幾十個妙齡女子穿了露出許多肌膚的小背心和熱褲去遊行,口號包括:「還我性權、爭取性自主、反對性暴力」,「我愛背心熱褲,衣著不是罪」。遊行發起人表示,她們的行動是不滿有人扭曲女性受到性暴力的原因,更強調要「打破中國人的禁忌」,不可以為女性衣服穿得少就是被強姦的原因云云。
「中國人」真冤枉,又要「食死貓」!
新聞報道極多以訛傳訛,原來有關言論除了「衣服暴露」之外,還提到「夜浮」(「浮」的廣府話口語音在此作「葡」,多誤書為「蒲」)以及「主動到男人家中飲酒」等等。「背心熱褲」只是眾多「高風險行為」之一。
「社會科學」這門學問原本經常涉及大量「猜測」,許多觀點都難以量化和實證。不少夜店出了名經常撮合「one night stand」(俗譯「一夜情」,意指「找陌生人性交」)的苟合男女,單身女士衣服少而妝飾艷,跑到這樣的地方專門找陌生男人喝酒聊天,難免讓人家誤會你大小姐有心物色「一次過即用即棄性交對手」。外國發生過一些案例,女事主親口應承(可能默許)跟新結識的男酒友上床,事後卻說沒有印象而控告對方強姦。亦曾有兩個香港中學女生跟三個在酒吧初結識的男酒友,去開其雜交派對,事後誣告對方強姦和禁錮,結果反而吃了官司。事後分析,應該是三男吃了「免費餐」之後,連電話也不交換一個,才令兩女感到大受侮辱,這豈不是連妓女也不如?她們在此事的「性權」和「性自主」都沒有被剝削侵害,也沒有遇上「性暴力」,只是「性交尊嚴」掃地而已。
我們必得要承認,不論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任何年齡、樣貌、高矮肥瘦、膚色的婦女,都有被男人強姦、非禮的風險。在不適當的時空,穿上不適當的衣服,只是其中一個誘因。當然,我們也會從新聞報道得知有「獸男」連兩三歲的幼童、或九十歲的老太太也不放過,這類色魔犯案時多飲過酒或吸過毒。常言道:「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獨自外出的婦女為保人身安全,當然應該遠離有人瘋狂酗酒、有人吸毒的地方。酒能亂性,一個孔武有力的醉漢,永遠是弱質女流的「剋星」。香港的治安已經不算特別壞,但女士不必衣服穿得太少,僅僅只是夜歸,再加一時沒有父、兄、夫、男友接送,便因偶然路經一無行人、二無警察之處而遭狼吻。女士大膽到一個背囊走天涯,跑到治安不佳的地方浪遊而慘遭姦殺、劫殺的事故亦時有所聞。為了虛無飄渺的「性權」二字,不避較多「色魔」出沒的地方,萬一以身殉「性權」,只能向十殿閻王投訴!閻王爺也算中國籍吧!可能會借用《三國演義》譏刺曹操麾下勇將許褚的話:「誰叫你裸衣?」
強姦、非禮等等,是世上最最窩囊的罪行,卻禁之不絕。婦女要以「背心熱褲」的「戎裝」去向不相干的男人「爭性權」,只可以找「紳士」,不可以找飲酒過量的「醉貓」和吸了毒的「道友」。
性權莫向酒中求呀!(裸露、性權、強姦.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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