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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鑫因侵吞400萬公款,被香港醫委會判停牌9個月,即時執行。香港文匯報記者曾偉龍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偉龍)香港大學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因侵吞近400萬元公款,於09年被判入獄25個月,去年7月透過「釋前就業計劃」提前出獄,但仍要接受香港醫務委員會對其執業資格的聆訊。昨日林兆鑫在妻子陪同下出席聆訊,最後被裁定停牌9個月,即時執行。林兆鑫在聆訊中表情肅穆,他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聆訊,停止行醫近2年,已習慣現時生活,並計劃日後到內地參與消除胃癌工作,及協助內地培訓醫生。
吞400萬囚25月 去年提前出獄
林兆鑫於03年至06年、任港大醫學院院長期間,侵吞在瑪麗醫院應診的私家症病人醫療費,及近400萬元捐予港大醫學院的善款,於09年被控欺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等34項控罪,被判入獄25個月。不過,他透過「釋前就業計劃」去年7月提前出獄,加上因行為良好扣減1/3刑期,至今已刑滿,並已離開中途宿舍。他現時受聘於嘉里集團郭氏基金會,從事與醫務無關的工作。
經已停止行醫近2年的林兆鑫昨日在妻子陪同下出席醫委會聆訊,他在宣判前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聆訊,並已習慣現時生活。辯方大律師呈交包括港大副校長譚廣亨、嘉里集團郭氏基金會總裁彭定中等多封求情信,並指林兆鑫學術成就卓越,深受同事和學生欣賞。
辯方大律師又指,事件中病人利益沒有受損,受害者只是港大,林兆鑫亦已償還全部款項,且他的罪行與其行醫能力無關,加上林的事業因事件跌至谷底,並已停醫2年,已是極重大的懲罰。由於林兆鑫計劃日後到內地鄉村提供服務及協助培訓醫生,故需要保留香港的執業資格。
為培訓內地醫生 冀保留執業資格
林兆鑫在聆訊期間一直保持冷靜,被判停牌9個月後,他從容地在妻子和律師團的陪同下步出,並沒有回應會否上訴。醫委會主席蔡堅宣判時指,量刑起點為停牌12個月,但考慮到林兆鑫過去的功績和對社會的貢獻,以及他將會到內地參加消除胃癌的工作,故減刑至停牌9個月,蔡堅指醫委會參考了過往醫生詐騙房屋津貼等同類案例,認為今次的裁決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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