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苗苗 廣州報道)南航運力網絡部原總經理陳光輝被控受賄320萬元,25日在廣州中院一審過堂。2008年至2009年間,陳光輝擔任南航股份公司運力網絡部總經理,主管南航及下屬分子公司航線經營權及航班計劃編排、申請等。他也是2010年颳起的南航「反腐風」多位落馬高管之一。目前,本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日宣判。
辯護人認為,檢方指控兩宗受賄中涉及的航班、航線,陳光輝並不能拍板決定。包機業務航線、航班,是要南航市場營銷委員會審批決定的,陳光輝在其中不起決定性作用。因此,嚴格來講,陳光輝並不能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公訴人稱,陳光輝也承認其所管轄的運力網絡部是航班、航線申報不可繞開、必須經過的環節,只要是在這些環節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都構成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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