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疑是消防員於2008年8月底在一場3級大火中受傷,傷及身體皮膚,往後3年都飽受併發症困擾,除了因為不知名的敏感原因而引致身上的風疹復發,更曾因血管神經性水腫而一度性命危殆。他昨日入稟高院控告消防處在意外中疏忽引致他的受傷,要求處方賠償。
原訴人葉偉林(譯音),昨入稟控告消防處處長,指在2008年8月底一場大火中,須為原訴人的受傷負責。入稟狀指,原訴人在該場大火中被傷及皮膚,此後3年均受到皮膚的併發症困擾,其引致的血管神經性水腫,更一度威脅他的生命。
救工廈三級火 10餘消防「化學燒傷」
據報指,當日於葵涌一幢工業大廈,一個裝滿大批屬第5類危險品的「環氧樹脂」塑膠物料的貨倉發生3級大火,期間大火釋出大量有毒濃煙,事件中有10多名消防員出現皮膚紅腫、痕癢及敏感等「化學燒傷」的徵狀,有醫生指可能是高濃度化學品滲入火場內人士的皮膚。事件曾令人關注消防員的裝備是否合乎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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