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本港3名記者上周四涉嫌闖入新政府總部的行政長官辦公室,被警方以企圖爆竊罪拘捕,最後獲無條件釋放。警方昨再次發表聲明,稱十分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警方不會妨礙傳媒的正當採訪工作,但對有人涉嫌違法,會依法辦事。
警方於聲明重申,處理整件事件的過程不偏不倚。警方是基於現場情況及涉案人士當時曾先後稱其為公職人員、訪客及迷路,未能作出可信的解釋,在合理懷疑下,作出有關拘捕。經進一步調查後,相信有關人士沒有干犯爆竊罪的意圖,已將他們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