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中年失婚婦另結新歡後,竟於8年前涉「拱手」將15歲女兒初夜獻給男友,甚至女兒被侵犯時,她睡在2人身旁也無動於衷,其後更以「唔畀零用錢」威脅女兒再次供男友凌辱,至去年事主終鼓起勇氣始揭發事件。前男友早前否認2項強姦罪,昨於高院以大比數裁定罪成,將與承認協助及教唆強姦罪的事主母親一同於今天判刑。
4女3男陪審團昨退庭相議約4小時後,以6比1裁定48歲男被告2項強姦罪成。控方表示,被告曾有5項與毒品有關案底,另曾犯遊蕩罪,他自去年4月從喜靈洲戒毒所釋放後,同年10月即因此案被警方拘捕。控方透露他曾離婚,沒有子女,與高齡父母同住。
案情指,被告於8年前,2度要求前女友使喚當時年僅15歲女兒入睡房供他淫辱,事主啞忍多年,後來到社會做事,有能力照顧殘障胞弟,才勇於頂證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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