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下月將退休的一名消防處救護總隊目,委託下屬統籌裝修其近2千呎豪宅後,欠下8萬元裝修費餘額,竟恐嚇下屬若再追債,將使他「冇得升」甚至「冇得撈」,被廉署控以一項勒索罪,案件昨日開審。庭上更披露,被告妻子曾取出自撰合約,要求事主永久保養其家宅。55歲的被告譚德龍,1982年加入消防處,現正休假,將於今年9月正式退休。
事主梁讚卿昨於庭上作供時表示,認識被告20多年,曾在旺角救護站一起共事。他閒時喜歡閱讀有關裝修、設計的書籍,亦會替自己家居裝修。2008年5至6月期間,被告要求他介紹師傅裝修其位於亞皆老街、面積達1,800多呎的住宅,他初時推卻,但被告其後埋怨他「你幫其他同事,又唔幫我」,事主遂答允協助。被告表示不信任裝修工人,希望透過事主代為支付裝修費。事主於是替被告支付了40萬元裝修費,但被告卻只歸還32萬元,並以「油漆做得唔好,欄杆生鏽,雲石花驉v為由,拒絕再付款。
欠8萬未付 稱再追債「冇得撈」
事主曾數次口頭追債,但被告一直以「有D洏撥d」為藉口推搪,事主唯有「執手尾」幫忙維修家居,但發現「做極都做唔完」。至2009年11月,事主再要求還錢,被告卻恐嚇他說:「如果你再提,我就令你冇得升,仲有可能令你冇得撈。」
被告妻向上級投訴私下兼職
當時事主任職救護隊目,該年的評核報告各項表現均為「優」,正申請晉升為消防總隊目。雖然事主並非被告的直屬下屬,但知道被告認識不少「大Sir」,擔心影響晉升機會,因此不敢和他正面衝突。2個月後上級告知事主有人投訴他私下兼職裝修,其後事主得知投訴者是被告的妻子。事主於是聯絡他們,被告卻責罵他「唔好再打電話來騷擾我」而被告妻子則回應:「間屋仲有好多洏摯窗v,暗示事主裝修工作尚未完成。 去年一月底,事主偕同2位朋友約被告於九龍城馥苑酒家飲茶,但只有被告妻子赴約。席間被告妻子取出一份文件,上面羅列了12項裝修問題,其中房門、電腦桌等是之前從沒有向事主提過的,又要求事主簽名,要他一世保養其家宅。事主認為非常不合理,拒絕簽署。
被告妻子事後打電話給事主,指需花費10萬元才可維修該12項問題,要求他負責。事主為求被告妻子能夠撤銷對他的投訴,遂協助她再找其他裝修師傅報價,奈何當時接近農曆新年未能成事。直至去年3月,上司通知事主即將就該投訴展開調查,他有感前途盡毀,認為任何投訴都會影響其晉升機會及工作誠信,「做落去都唔開心」決定申請提早退休。案件於9月1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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