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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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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開車忘「落旗」 乘客拒付差額互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8-2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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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九龍塘昨清晨發生的士司機與乘客為車資衝突事件。一名的士司機在油麻地接載乘客前往九龍塘,中途始發覺忘記「落旗」(啟動計程咪錶)計算車資,抵目的地後乘客只肯按咪錶支付車資,拒付未「落旗」前10多元差額,雙方因此爆發衝突大打出手,結果兩敗俱傷同被警員拘捕。按法例規定,任何營運的士均需按收費表收取車資。

 被捕的士司機姓劉(56歲),涉嫌襲擊及刑事恐嚇;男乘客姓李(35歲)(見圖),涉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名,2人分別頭、面及手腳受傷,送院治理後同被帶署調查。

 事發昨清晨5時許,劉駕的士在油麻地文英街接載李前往九龍塘馬可尼道,現場消息稱,疑有人大意於開車時忘記「落旗」計算車資,中途始發覺補回。當抵達馬可尼道8至10號碧麗閣對開目的地時,咪錶顯示車資為30多元,如計回未「落旗」前車資,總數約為50多元,劉於是向乘客收取該筆車資總數,但乘客堅持只按咪錶支付車資,並隨即落車離去。有人心有不甘,遂落車向乘客討回10多元車資差額,但對方拒絕,雙方因此爆發爭執繼而動武,結果兩敗俱傷,警方接報到場將2人拘捕,並召救護車將2人送院敷治。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稱,根據其經驗,由尖沙咀往九龍塘車資大約需50餘元。不過,運輸署規定的士司機只能按照收費表收取車資,故司機自己忘記落旗,屬自己「失職」,若乘客不肯繳付全數,也無可厚非。

 運輸署亦表示,法例規定任何營運的士均需按錶收取車資。至於有個別司機疑因特別情況與乘客爭拗車資,這可能需要執法人員引用恰當法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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