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香港的街頭,經常發生騙案,但經常有老人家上當,沒完沒了。這些騙案包括執錢黨、補藥黨、祈福黨之類。手法總是一個騙徒扮紅臉,一個扮白臉,互相唱和,互相掩護,真真假假,令上當者來不及反應,猶豫之間,中了圈套。
這次公民黨炮製的外傭爭取永久居留權案件,手法如同街頭騙案,李志喜和黨魁梁家傑分別扮演白臉和紅臉角色,互相配合,兩人都在欺騙外傭和香港市民。若果得逞,司法覆核沒完沒了。李志喜所寫的狀詞,要害就是說入境處通過行政權力,不批准住了七年的外傭取得永久居留權是違反《基本法》。既然違反憲法,入境處以後就不能再根據入境法例採取行政權力。在這樣的情況下,香港就成為了「無掩雞籠」,住滿了七年的外傭達到十二萬人,入港居留,成為公民黨之鐵票。
宣判之後,外傭可以根據判例,反對行政權力違憲,所以梁家傑所說的所謂四道關卡,包括要求外傭提供七年住址、提供以香港為永久居留地的證明、按照香港法律繳納稅收的證明,都是違憲的,即使採取截龍的措施,若政府敗訴,每一樣政府採取的行政措施,都會引起更多的司法覆核,沒完沒了。因用公帑打官司,利用法援機制,根本就不需要成本,大狀贏輸一樣收錢,吃虧的只是納稅人。
誰都知道,背後搞鬼的是公民黨大狀。梁家傑力證冇公民黨人挑起外傭打官司一事,更加說,港人不要驚慌,更不要去找人大釋法,否則香港法庭的判決就受到影響了,香港的法治就「死亡」了。港人吞下判決也是小事一樁,不會有很多外人來香港享居權,何必自己嚇自己?他這種說話立場,表面似乎和李志喜不一樣。其實取得的效果是完全一樣,李志喜要打贏官司,但打贏官司港人就會找人大釋法,這像遇到騙子要報警一樣,最後詐騙陰謀破產。
梁家傑作為黨魁,堅持不理香港人利益,不肯從法律觀點指出李志喜利用《基本法》24條打官司是不對的,因為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籌委會的有關文件都規定了八類人士不可能取得永久居留權。這就是《基本法》24條立法的原意。梁家傑反轉移社會視線,要求特區政府以後採取行政措施堵塞漏洞,絕口不提李志喜打官司就是要歪曲《基本法》24條。他蓄意偏幫李志喜引導港人走錯方向,不指出所謂「不給外傭居港權就是違憲」的荒謬,不指出人大釋法是憲制的安排,可以解決那些打官司不可能解決的重大問題。這不是公民黨所說的「干預」,這是憲法貫徹執行結果。
若果信了梁家傑之言,港人不去找人大釋法,就如同遇到街頭騙案聽信騙徒不去報警一樣荒謬怪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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