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吧女祁春艷(白衣者)昨被X於庭上大爆曾在深圳意圖綁架Y。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X富商被酒吧女郎勒索1.39億元案續審,X昨在庭上揭露自2007年底,遭女被告連番恐嚇「買兇殺害他全家」後,又遭被告迫令每周5天見面,每次最少5至6小時,令他精神上成為被告的俘虜及囚犯;其妻亦因此精神崩潰,有「碌地」及自扯頭髮自殘,又因擔心女兒安全,他又被趕離家。X形容被告對他的行為有如「美國咁驚拉登,因為被告不怕死」,才令他無計可施。
50歲富商X昨續在屏風後作供稱,2008年6月中至09年2月底被告到加拿大居住,但其家中電話及夫婦手機仍接獲逾千個相信來自同一人的滋擾電話。及至2009年2月底,被告來電表示剛從加拿大返港,並謂「要取回應得的東西」。
精神上被告俘虜 引發心臟病
他指出,由於2007年底,被告迫令他每周5天見面,每次最少5至6小時,令他精神上成為被告的俘虜及囚犯,引發他心臟病發及患上精神病,入住醫院12天後仍要接受治療,更令他過去數年幾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揚言「一家三口血流成河」
X指被告回港後曾在電話中揚言「我要你一家三口血流成河,我要你一家三口生不如死,家破人亡,不可以再雙宿雙棲。」X將被告已返港一事告知生意拍檔Y及Z後,他們3人都感到「天塌下來」,他只好依被告要求到九龍一食肆與其見面,被告對他說「我今次回來不會好似之前咁蠢,不會再被人拉上差館,我今次是有備而來,總之你交不到錢,你屋企人一定有血案發生。」
X富商表示,被告回港時剛過了她的簽保守行為一年期限,但被告今次卻勒索「天文數字」的款項,他表示「現在金融海嘯,我已無晒錢」,但被告即指他名下還有位於南區的豪宅,市值1.2億元,要他出售豪宅或把物業業權轉給她。X稱由於被告不斷恐嚇要傷害他的家人,甚至會傷害他的生意夥伴Y及Z先生,他只好轉賬了80萬元現金到被告名下戶口。
知道妻女遷居 家人聘用保鏢
但被告收款後仍持續作出恐嚇,甚至說出他女兒在南區某所學校讀書,又知道妻女曾遷往他名下淺水灣豪宅居住1個月,又知悉他一家人更換了房車及聘用了保鏢,令他十分震驚。X形容被告的行為有如「美國咁驚拉登,因為被告不怕死」。
X憶述被告曾致電到他位於觀塘的公司,向他的秘書A小姐出言恐嚇,表明「我現在X家樓下,X若不馬上回家,我就上樓搞X的家人。」X稱他最後在跑馬地寓所平台見被告,並叫Y先生到場,又著A小姐在路口看守視察有否黑幫人馬。他與被告爭吵後,終決定報警,X解釋「我若不盡快趕走被告,相信妻子會發癲。」警員到場後,被告情緒激動,出手打他。
聲言作不利供詞會傷害家人
警員其後曾要他錄取口供,但他因翌晨要返內地,故同意稍後才補錄,其後他接到被告來電,被告聲言若他作出不利的供詞,令她不可離境返回加拿大,他的家人便會受到傷害。結果X通知警方拒絕提供證人供詞,最後又同意支付20萬元予被告。
38歲被告祁春艷,被控9項勒索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受審。X富商將於今晨開始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的盤問,估計需時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