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東大照明(8229)主席朱展東,涉嫌串同弟妹及公司職員串謀欺詐,在招股書內誇大公司營業額,2002年令公司成功在創業板上市。5人共被控21項控罪,案件上月底於高院開審。但控方上周傳召所有證人後,朱氏兄弟自本周一起再沒有出庭應訊,陪審團將在2人缺席下商議裁決。
無律師代表 將繼續審訊
法官昨日向5男4女陪審團交代稱,東大照明主席朱展東(58歲),以及其胞弟兼公司副主席朱植紀(54歲)本周一沒有依時到庭。法庭及雙方律師調查後,看來2人再不會出席餘下審訊。而資深大律師清洪及陸貽信,日前已獲法庭批准不再代表2人。法官決定,在兩名被告缺席及沒有律師代表下繼續審訊,預算陪審團將於下周商議5人是否罪成。剩下3名女被告身處犯人欄應訊。其中,銷售經理莫林芳(40歲)不停低頭拭淚。
裁定朱碧鶯 表證不成立
法官昨日待控方完成案情後指,5名被告原本一同被控一項公司高級人員作出虛假陳述罪,但由於沒有證供顯示朱氏胞妹兼公司會計經理朱碧鶯是公司高級人員,故裁定朱碧鶯此罪名表證不成立。
案情指,朱展東兄弟與莫林芳涉嫌於2001年11月至2002年7月誇大公司營業額,以串謀詐騙港交所及證監會批准東大在創業板上市。其後,他們涉嫌於2002年至2004年業績報告上作虛假陳述,誇大營業額和銷售數字。及至2004年,東大計劃申請在主板上市而被揭發此案。5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作虛假陳述、洗黑錢等共21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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