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民間電台」2008年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無牌廣播,節目嘉賓司徒華等人被裁定非法廣播罪成。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早前為已故戰友上訴,但被駁回,昨再向高院申請,高院認同案件牽涉廣泛利益的法律問題,故准予上訴至終院,終院將釐清非法廣播的定義及交代控罪的合憲性。李柱銘昨代表上訴,聲稱眾上訴人當日參與他們相信是無牌電台的廣播節目,但這樣是否構成非法廣播罪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