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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右三)昨日聯同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秘書甘毅強及20多名受影響的外判保安員,到房署總部請願,要求署方介入事件,協助受影響員工追討遣散費。香港文匯報記者謝雅寶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工聯會轄下的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接獲多名房署外判保安員求助,指葵涌梨木樹h的物管外判商與房署的合約於9月底屆滿後,要求84名保安員調派至天水圍等地區工作,員工若拒絕,則須填寫自動離職文件,資方毋須支付遣散費。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資方逃避向勞方發放約42萬元遣散費的責任,要求房署介入事件,協助員工追討合理賠償。
王國興昨日聯同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秘書甘毅強及20多名受影響的外判保安員,到房署總部請願,拉起橫額,高呼「基層工人血汗,豈容吞食」的口號,他們向房署遞交請願信,要求署方介入事件,協助受影響員工追討遣散費,以及加強監管外判承辦商,以防再發生同類事件。甘毅強估計,每名員工可追討3,000元至5,000元遣散費,全數員工的遣散費則高達25.2萬元至42萬元。
調他區工作 迫自動離職
受影響保安員阿玲指出,資方在5月要求員工簽署新合約,聲稱是因最低工資實施後,公司須調整員工薪酬,惟資方沒有向員工提及,新合約列明資方有權調派員工到其他地區工作。直至9月底,資方與房署服務合約屆滿後,要求員工到其他地區工作,若員工拒絕,需要填寫自動離職文件,資方無須支付遣散費。
現時1家5口居住在梨木樹h附近的阿玲表示,大部分員工都居住在荃灣區,每日只需徒步上班,如果被調派至天水圍工作,每日需額外支付約30元的車費,車程1.5小時。阿玲批評,資方為逃避支付遣散費,迫令員工自動離職,有欺壓基層勞工之嫌。
已呈審裁處 勞處不評論
王國興表示,資方在投標時,遣散費已納入營運成本的預算之內,批評資方此舉是「出爾反爾」,他要求房署與工會、資方展開3方會議,若房署未有採取行動,將會向立法會反映。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處方早前已就事件為勞資雙方進行調解,但鑑於雙方就有關僱員是否自行離職存有爭議,故有關個案已轉介至勞資審裁處仲裁,排期至下月初聆訊。 房署發言人表示,由於該間公司現已非房署的外判承辦商,因此署方不會介入事件,有關個案已轉介至勞資審裁處,署方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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