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22歲青年透過互聯網盜取他人的繳費靈(PPS)賬戶資料,並利用盜取回來的賬戶密碼,在未經事主同意之下,將萬多元轉賬至其馬會的賬戶裡。該名青年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4個月監禁、緩刑2年。
報稱任職臨時演員的被告楊耀龍(22歲),早前被控3項盜竊罪,被指於本年4月30日,一日內3次偷竊男子林穎豪共1.18萬元。裁判官除判處他緩刑,另下令被告向易辦事(香港)賠償涉案的1.18萬元款項。
案情指事主於去年8月開設了一個繳費靈賬戶,並將賬戶聯繫其擢袘行的戶口,本用以繳付賬單,又把繳費靈賬戶的密碼儲存在他個人電腦中,該部電腦亦同時裝設了Foxy軟件。
事主在本年5月3日發現有3筆來自他擢袘行的款項,經其繳費靈賬戶轉賬至馬會一個不知名的戶口中,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將被告拘捕,而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已全數賠償事主的損失。
此外,警方早前偵破類似以案中手法作案的網上詐騙集團,該集團以簡單「點對點」電腦分享軟件,入侵巿民個人電腦,從中盜取「PPS繳費靈」的資料及密碼,後將戶口轉到集團名下,再經銀行及馬會開設的戶口,輕而易舉地偷走金錢,案中5名受害人被盜款項逾25萬元,共有14名男女涉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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