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交代補選機制。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填補議員辭職再選漏洞的《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報告》昨日出爐,港府順應民意推出新方案,限制辭職議員離任後6個月內參與同屆補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新建議對市民投票權絲毫無損,並在尋求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勳爵的法律意見後,確認方案合憲、合情、合理,即使未能百分百堵塞漏洞,也能忠告議員三思而行,不要隨意用引發補選這一招。當局下月會向立法會提交新條例草案,希望在7月結束的本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程序,同時會撤回舊有草案。
特區政府去年7月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進行兩個月公眾諮詢,行政會議昨日舉行特別會議,審議並接納該諮詢《報告》。政府在諮詢期共收到31,120份意見書,舉行了2場公眾論壇,以及派官員出席了10多場座談會。綜合各界意見,約七成書面意見支持堵塞議員辭職再選的漏洞,社會整體亦認為應該保留補選制度,在議席出缺時,選民可行使投票權;在多個諮詢方案中,方案一即限制辭職議員參加同屆任期內任何補選,所得的支持較高。
擬上半年完成立例
故當局決定不採用原建議,即不論因辭職或身故等原因均由同屆候選人替補的方案。新修訂方案會保留補選安排,只限制任何地方選區、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或其他功能界別的辭職議員,參與在辭職後6個月內在同屆立法會任期內舉行的補選;又指6個月的限制期適當,因為議席出缺後,一般會在4個月內舉行補選。
譚志源在記者會上指出,議員利用辭職引發補選,以期在補選中參選和尋求再度當選的做法,是濫用程序,對選舉制度的公信力有負面影響。新補缺安排是根據諮詢意見得出,可在保障市民選舉權和堵塞議員隨意辭職之間取得平衡;相反,維持現狀是與民意相違背。他又稱,對辭職議員再參選的限制,不論在適用範圍及時限都影響最小,力度溫和合理,但強調並非「無力水」,相信能為現行選舉制度的公信力提供多一重保障。
就外界關注新建議可能被指剝奪辭職議員的參選權,譚志源重申,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並非零限制,本身已設有年齡、身份等規定,而選舉候選人的資格亦向來較嚴格。此外,新建議只是「備用方案」,當沒有議員出缺情況,一切會按原有法例處理,「我不知這算不算溫馨提示或忠告,希望議員三思後行,不要隨意用引發補選這一招。」當局計劃下月提交草案,7月前完成立法。
可限制濫用被選權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潘英光補充稱,《基本法》賦予市民選舉及被選舉的權利,但參考個案及法律意見,相關權利不是絕對的,認為在有濫用情況下施以合理限制,是有足夠法律理據,亦可面對法律挑戰。
港府下月會向立法會提交新條例草案,譚志源坦言,政治千變萬化,不敢說「數夠票」,但撫心自問此方案能適度地回應民意,呼籲黨派及市民支持建議。他又稱,已與本港兩個律師會代表非正式會面,邀請他們研究報告提出的法律理據,又稱樂意再與代表會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