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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職工總會不滿處方未展開內部紀律聆訊前便武斷判罪。香港文匯報記者謝雅寶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前年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發生4級大火,消防處早前透露將會懲處沒有按指引執行職務的5名職員。消防處職工總會不滿處方未展開內部紀律聆訊前便武斷判罪,質疑處方有「未審先判」之嫌。工會認為,前線消防員面對突發情況時,難以完全遵從既定指引,要求處方彈性處理,並加強與員工直接溝通。工會稱,倘若未獲合理回覆,不排除在不影響市民安全的情況下,發起按章工作行動。
促麗昌大火審訊人情化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謝守龍表示,麗昌工廈大火經死因庭審判後,消防處內部會展開紀律聆訊,當事人屆時可提出抗辯。不過,至今仍未進行聆訊,處方卻「未審先判」為員工定罪,擔心直接干預聆訊結果。「消防員在救人時,亦要自救」,認為處方審判有關案件時,應人情化處理。
斥縮工時讓步未經同意
此外,消防員多年來,一直爭取把每周工作54小時縮減至48小時。謝守龍不滿,早前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代表在立法會會議上,未經會員同意,便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要求縮減每周工時至51小時。他表示,總工會未有尊重和聆聽員工訴求,並指上月9日,工會曾與保安局和消防處代表會面,商討工時問題。會後,局方要求處方提交可行方案予工會商討,但至今未接獲任何方案。
謝守龍表示,有關紀律處分和工時問題已影響員工士氣。工會本月中旬已去信處方要求解釋,但至今未有任何書面回覆,希望處方盡快回覆,否則不排除發動按章工作等工業行動。
至截稿時,消防處未有回覆有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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