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景熙)香港教育學院日前向教育局提交《大學正名最後準備》報告。有報道指,教院希望趕及在本屆行政長官曾蔭權卸任前,取得升格批准,並在校長張炳良明年約滿前完成正名程序。教育局昨日發表聲明,強調院校要獲得大學名銜,「過程不能一蹴而就」,須證明本身已具備大學應有的質素和特質,暗示短期內教院未必心想事成。
教院發言人表示,上述《大學正名最後準備》並非申請正名文件,而是一份概述報告,展示教院歷史上多項重要發展,包括1998年開辦教育學士課程、2012年頒授首屆教育博士等等。教院發言人指,教院目前以大學模式運作,具備同等級實力及條件,未來將與教育局保持溝通,商討申請正名具體程序。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要獲得大學名銜,院校須證明本身已具備大學質素,包括學術課程質素和水準、開辦課程程度和類別、學生質素和教學團隊聲望、研究能力、內部管治、質素保證架構和自行評審權限、院校可動用資源,以及公眾利益。
課程須開辦5年始評審往績
一般而言,院校新學科開辦了一段時間,並且有至少一屆畢業生,或開辦5年,才能進行「課程複審」,以確定課程往績。當建立往績後,院校才可考慮申請「學科範疇自我評審資格」。而該資格將會是升格大學其中一個重要考慮。
教育局認為,教院要等新學科開辦一段時間,才可達到上述規定,接著才可向政府申請大學名銜,並由教資會審視情況。政府會根據教資會意見和其他相關考慮因素,決定是否批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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