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選情因參選人唐英年的「僭建風波」發生戲劇性變化,有人擔心選委的提名取態會有變化。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根據法例,特首參選人未將提名表交至選舉事務處的選舉主任手上,從法律觀點來說,仍不屬於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提名。換言之,在此之前,選委可以收回提名,參選人亦可以增減提名。
被問到會否有特首參選人因「西九風波」或「僭建風波」而捲入刑事案件調查,喪失參選資格時,譚志源昨日強調說,根據普通法精神,被告「一天未有被定罪,一天都是無辜的」,當局會依法辦事。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補充指出,當局會與警方和破產管理署核對資料,包括了解參選人有否破產或有刑事紀錄,並由選舉主任作最後決定。
特首不評論
他又強調,香港是法治之區,任何人士包括有公職人員,若犯上刑事的責任,甚至需要被處監禁的刑罰,均會根據相應程序處理,「主要官員如是,行政長官如是,議員亦如是」,倘有參選人在當選特首後因被定罪而引致出缺,當局會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進行補選。
另外,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在一公開活動上被問及上述問題時表示,不方便就特首選舉的問題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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