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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由妻子譚妙清陪同到法庭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涉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的商人陳振聰,日前遭高院否決其「解除」資產凍結令的申請後,昨在妻子譚妙清及胞弟陳振國的陪同下,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並首次委聘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出庭。案件5月在法院初級偵訊,但由於控方證人由7名大增至26名,裁判官批准審訊由原本的3個星期延長至6個星期。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再提訊,以審視進度。陳振聰繼續准以現金及人事合共4千萬元保釋外出候訊。
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於庭上就2項控罪提出質疑,指控罪時期由2002年7月至2007年11月,足足橫跨超過5年,要求控方解釋其原因。他又指2項控罪內容重疊,但裁判官李國威認為偽造和使用虛假文書並不一定是同一人,且現時定論過於倉促。
胡漢清:控罪重疊 官:未宜定論
胡漢清繼而表示或會要求控方交代已收集、但沒有作為指控被告人證據的材料,但裁判官認為是否需要交代應由控辯雙方私下商議解決。裁判官批准陳振聰繼續以現金及人事合共4千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再提訊以審視進度,並預留5月14日至6月22日初級偵訊,歷時長達1個半月。
據悉,原先的7名控方證人包括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其胞姊龔中心及胞妹龔因心,2名遺囑見證人吳崇武、王永祥,華懋董事梁榮江,以及龔如心秘書區燕玲。
現年51歲被告陳振聰,於去年5月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他在2002年7月28日(龔如心訂立2002年遺囑)至2007年11月16日(陳振聰向高院呈交龔如心2006年遺囑)期間,製造一份日期是2006年10月16日的虛假龔如心遺囑,以及約於2007年11月16日使用該份虛假遺囑。
要求先初級偵訊 被質疑「拉布」
辯方早前要求在高院審訊案件前,先在東區法院初級偵訊,引起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質疑陳振聰藉此拖延審訊時間,但辯方堅稱這是被告的權利。陳振聰另須於本月23日,向法庭披露其名下所有超過價值10萬元的財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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